劉潤清|對英語教學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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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潤清教授的文章讀來總是那麼實實在在,情真意切,英語專業和人文情懷恰如其分地融於一體。

這篇文章我曾經列印後夾在講義夾里讓自己對照著學習。

時至今日,每次讀到它總能讓自己靜下心來思索一番。

如果,你也是一位英語教學愛好者,不妨也讀一讀!讀完有福利哦!

我這一生都在與英語打交道:學了十幾年,教了幾十年,同時還研究了幾十年。

但是要真讓我用幾句精鍊的話來回答以下兩個問題:你是如何教英語的?你的外語教學理念是什麼?我還真答不上來。

答不上來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英語的教和學所涉及的因素太多。

除了教師和學生的內在因素外,社會因素(包括教育行政政策等)也是十分複雜的。

在某些社會衝擊面前(如在考試的指揮棒前),教師也是無能為力的。

例如,你要為提高統考的通過率而加班加點(是否真正學到了英文到變得無關緊要),一線教師變成了「失語族」,而一些不懂外語教學規律的人卻掌握了發言權;二是第二語言習得理論到目前為止還是眾說紛紜,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哪一家之說是無懈可擊的。

比如說,即使我們承認語言受遺傳因素的影響,也不能說語言能力絕對是與生俱來的,因為還要考慮後天的環境因素(即兒童要接觸語言);況且,語言的先天性在成人學習第二語言時是否起作用或起多大作用,目前仍然沒有搞清。

正是因為很難給出一個明確、簡練的回答,我才逼著自己反思英語教學的問題。

我問自己:你研究了一輩子英語教學,到底沉澱了些什麼有用的東西?經過反覆思考,我發現我的認識主要來源於四個方面:1)我學習英語的體會;2)我教英語的感受;3)我所閱讀的有關外語教學的文獻;4)我所接觸到的有關英語教學的調查與研究。

我將以上四個方面的認識概括為五條宏觀原則、五條戰略性經驗及七種關係。

一、五條宏觀原則

第一,相信一切正常人都能學會第二語言。

也許有人會問,這也算一條原則嗎?我說算。

首先,只有相信這一點,才能堅信我們的事業一定能夠成功。

其次,可以用這個理論來鼓勵學習困難的學生,幫助他們樹立學好外語的信心。

喬姆斯基認為,語言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生俱來的,我同意他的這種觀點。

我也相信正常人都能學會第二、第三,甚至第三種語言。

人生下來是準備以任何語言為母語的,我們碰巧生在中國,所以才會以漢語為母語。

我們若生在英國,以英語為母語也是毫無困難的。

基於以上認識,我相信正常人學會英語基本上沒有問題。

用這種理論來說服學生,效果也很好。

我告訴學生,我們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我們生下來就是準備學習和使用語言的。

就好像我們的身體內部裝了一套語言學習軟體,這個軟體包括了世界上所有語言的共同特點,使我們能夠學會其中的任何一種。

如果說這個軟體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話,那麼也有看得見的「硬體」:我們的牙齒長得那麼整齊,就是為了講話,因為整齊得牙齒才能使我們發出唇齒音來。

我們的舌頭肉多,因此能變出很多形狀,在口腔內形成不同的發音箱。

我們的舌頭靈活,才能使我們在一分鐘內發出幾百個音來。

當然,有遺傳基因並不意味著我們根本不用學就會說話,後天與語言的接觸與練習同樣也是很重要的。

我常用這種理論來說服學生,讓他們刻苦學習語言。

第二,教師的英語水平要高。

「水平高」是個模糊的概念,什麼程度才算高?人們習慣用學歷來衡量。

但是在這個學歷證書造假、學術腐敗比較嚴重的年代,學歷與職稱已經不能被看成是測量水平的準確尺度。

用描述性的語言說,英語水平高是指講出的英文流利、地道,寫出的英文規範、順暢,經得起推敲,沒有中國式的英語,沒有蹩腳的句子。

教師的英語水平高,可以確保為學生提供高質量的語言輸入。

講一口漂亮的英語,可以把課堂氣氛搞得異常活躍;寫一手漂亮的英文,可以為學生的作文錦上添花。

同時,教師的英文好,也是對學生的最好的激勵。

因此,國外的研究者都非常強調語言輸入,特別是真實、地道的(authentic)語言輸入的重要性。

說來也怪,一位外國專家講課,他的英文再好,我認為理所當然,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聽許國璋先生和王佐良先生講課,我常常因為他們的高質量的英文而佩服他們,並受到鼓舞和激勵。

教師榜樣的力量不可低估。

第三,大學英語教師應儘量擴大自己的知識面。

中、小學英語教師的任務是把基本知識教好、教透,不一定用得上很多文史哲知識。

然而高校的英語教師就不僅僅在教語言知識,同時也在教語言背後的百科知識。

大學的英語課本多以文史哲知識為素材,有時也涉及一些自然科學方面的內容。

這個階段的英語教學不能僅僅停留在語言知識的傳授上,因為這種做法不能滿足成人在智力上的要求。

而應該把語言當作載體,來傳達百科知識的信息。

要讓學生在攝取百科知識的同時,不自覺地吸收語言知識。

對著大學生喋喋不休地分析句法、做句型操練會使課堂非常沉悶。

而用新鮮、有用的人文理念和智慧的火花,再加上地道地英文去感染學生,一定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四,外語教師最好懂一點普通語言學和應用語言學的理論。

我以為,教外語的人懂一點普通語言學一定有好處,而懂一點應用語言學則幾乎是必須的。

普通語言學告訴我們語言的性質(nature of language),讓我們知道我們去教什麼。

對What do you teach when you teach a foreign language? 這個問題,可能並非所有老師都能回答清楚。

有人可能會說,語言有三大要素:語音、詞彙和語法。

教一門語言,就是要教這三大要素。

這種回答把問題簡單化了,未免失之於膚淺。

記得曾經有人說過,學一門外語要換一個舌頭,換一個頭腦,換一種思維方式,換一種文化模式。

這說明,學一門外語,大腦中要發生許多變化,人的社會文化意識和價值觀也要隨之而變。

歷代的語言學家對語言都有深刻的觀察,這些觀察都是普通人所想不到的。

讀他們的書,你的頭腦會複雜起來,再不會想當然地認為語言不過是由三種要素構成而已。

外語教師讀一點普通語言學、心理語言學、社會語言學、語用學、文體學等方面的書,會加深自己對語言本質的認識。

應用語言學好包括許多方面的內容,如第二語言習得(SLA)理論就有許多流派,研究學習者個人差異的項目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語言測試與評估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而這些方面都是與外語教師的工作密切相關的。

第五,教師從事一定的科研活動,會對教學有很好的推動作用。

我深知教師搞科研是有一些困難的:教學時數多、負擔重,缺少參考書,缺少資金和懂行人的指導等。

我這裡說的只是理想情況下,教學應與科研相結合。

科研有助於教師驗證語言理論及教學理論和方法,創造自己的教學模式,或對教學問題發表自己的有根有據的看法。

科研可以幫助教師反思自己工作中的問題,保持對教學的興趣,避免產生教書匠的感覺。

目前教育界所倡導的「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就是一種很好的科研模式。

這種模式要強調四個方面:1)行動(即教學活動)與科研緊密結合,通過對自己教學活動的研究,把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形成一種「行動中的思考」;2)強調以發生在教師周圍的直接事件為研究對象,充分考慮當時當地的特殊因素,重視研究結果的具體效果;3)採用實證分析的方法:以課堂教學中收集的第一手資料為研究對象(不必閱讀過多的文獻),以描寫為主,並儘量採用量化標準;4)教師都來參與,彼此密切合作,共同反思(有關科研方法,請參見劉潤清的《外語教學中的科研方法》,外研社)。

二、外語教師應該具備的戰略性經驗

所謂戰略性經驗,是指統領整個教學生涯的經驗,而不是開展某種課堂活動的具體經驗。

第一,熱愛學生,為外語學習創造一種融洽的氣氛。

我喜歡教書這個行當,看到自己的學生不斷地成長、不斷地進步,我感到由衷的喜悅和安慰。

我喜歡教英語,因為英語是一種豐富、優美的語言,有著令人陶醉的魅力。

而且,英語還承載著久遠的文化、偉大的文學傳統、西方文明的主流……,它不僅值得學,也值得教。

正像作家王蒙先生所說的,「多學一種語言,不僅是多打開了一扇窗子,多一種獲取知識的橋樑,而且是多一個世界、多一個頭腦、多一重生命。

」我喜歡自己的學生,應為學生的成長體現著教師的價值,是教師生命的無限延伸。

在日常教學中,儘管學生有讓老師生氣的時候,但他們的點滴進步都是老師的最好回報。

好長時間不上課,我想去上課;好長時間不見學生,我想念學生。

我常設法在班上創造一種友好、和諧的氣氛,儘量多了解學生的各種情況,包括他們的語言學能、性格、認知方式、學習策略、學習動機等。

我能比較平等地對待好學生和後進學生,而且對後進生更關心。

這在二語習得理論中叫「充分利用感情因素」:用友善的、寬鬆的氣氛幫助學生克服牴觸、恐懼、緊張、羞怯等不良情緒,降低其學習的門坎(threshold),使學習活動更容易為學生所接受。

當然,這並不是說老師不能批評學生,而是說對不同性格的學生,要採取不同的策略。

對厚臉皮的學生,可以當著全班批評,而對臉皮薄的女孩子,最好下課個別談。

我曾經教過一個研究生,像個小痞子,幾乎到了shameless的程度,我整整罵了他3年。

畢業時,他送給我一本他的論文,上面寫道:「劉老師,雖然我不是你最喜歡的學生,但你卻是我最喜歡的老師。

」他的話讓我十分感動:真沒白罵他,長出息了。

當然,現在個別學生的態度也不對,教師對他們嚴格要求後,他們會在教師評估中對老師進行報復。

我們希望教師既要誠懇又要嚴格,只要我們的心態擺正了,學生遲早會認識到的。

第二,充分備課,多備少講,厚積薄發。

我喜歡備課,而且覺得備課的樂趣無窮。

備課是為了學生,也是為了自己,特別是在興致高的時候,備課更像是為了自己。

備課時在任務的帶動或逼迫下所進行的有目的的學習,因為有緊迫感和實用價值,所以記得最快,收穫最大。

我備課的內容往往大大地超出第二天上課所需要的內容,這樣做:一是可以避免沒東西可講的尷尬局面;二是為一些優秀學生課下討論時使用;三是還可以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我感覺,備課就是最好的進修,特別是在剛教書的那幾年,我的許多有關英語的基本知識,就是在備課中搞清楚並加以系統化的。

我備課的內容大致有兩種:一是語言本身;二是背景知識。

那時,我查詞典、背詞典常常上癮,尤其是英英詞典,我把上面的解釋和例句不厭其煩地抄了一頁又一頁。

有時出去好奇,我還為一個詞查多部詞典。

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一番查閱不僅讓我搞清了詞義和用法,而且我的英文也變得越來越地道了。

除了幾部英英詞典外,我最常翻閱的就是幾部背景知識的書了,簡單的常識查《麥克米倫百科全書》(一卷本),複雜的就查《大不列顛百科全書》,近代史知識查《歷史詞典》,文學知識則查《英國文學牛津手冊》和《美國文學牛津手冊》。

其實,文學的companion有多種,部部都是知識寶庫,而且其中的英文也很優美,看著看著就忘了是在備課了。

記得將報刊閱讀時,有幾篇關於中東問題的文章,我在備課時就把中東戰爭的來龍去脈查了個遍,第二天講起課來信心大增,學生也很感興趣。

無論上什麼課,多備少講不僅可以保證有備無患,而且可以幫助老師從中選取最精華的部分,用最有用、最典型的材料說明道理。

多備使你信心倍增,使你感到欣慰,使你的少講有充分選擇的餘地。

蘇軾的「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用在備課與教學的關係上很合適。

「博觀」與「厚積」自然重要,「約取」和「薄發」同樣耐人尋味。

嘮嘮叨叨、囉里囉唆的講課一定是枯燥乏味的,而取捨適當、詳略有度的演講一定會讓人感到回味無窮。

第三,讓課堂上充滿信息、知識和智慧。

我上課時總是設法充分利用時間,決不花二三十分鐘去聊「文革」中的奇聞軼事或當下流行的一些政治笑話。

我以為,這種做法是令人厭惡的,因為那是在浪費別人的生命。

外語課很容易浪費時間,不知不覺就做了大量的無效練習;或者看上去是在講英文,實際上說的都是些毫無意義的廢話。

很多不懂語言教學的外交就犯了類似的錯誤:他們用英文「忽悠」學生,山南海北,雲裡霧裡,不著邊際,似乎很熱鬧,其實學生收穫甚少。

講語言或語法現象也是要講究智慧的,那就是拿出讓中國人最容易開竅的例句,不出5個句子就能讓學生悟出道理。

例句不必都是貓跳狗叫式(如The cat is chasing the dog),而應該是有真實內容的,或者是諺語和格言,總之,應該儘量選取包含知識和智慧的例句。

如Nothing comes from nothing (萬事皆有源),就既是知識,又是智慧。

在講解when進入的狀語從句時,可以用如下的例子:When dog bites a man that is not news, but when a man bites a dog that is news。

在講定語從句時,可以用:He that travels far knows much。

講賓語從句時,可以用:I forget what I was taught ;I only remember what I have learned。

講not only … but also…的用法時,可以用:A nation reveals itself not only by the men it produces but also by the men it honors, the men it remembers。

講except的用法時,可以用:Nothing is true in the newspaper except the names and everything is true in fiction except the names。

講動詞不定式的用法時,可以用: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is divine。

當然,教語言也離不開活生生的文本(text),詞彙和語法要放到具體語境中去講解,正像英文中所說的那樣:Grammar must be learned through language, and not language through grammar。

讓語法為深入理解文本服務。

老師對文本的理解應該比學生高出許多,在此基礎上為學生講解,就是給學生以智慧。

在總結這方面的經驗時,我想強調兩點:1)講課一定要有足夠的信息,但同時要注意,並非所有的信息都是知識;再進一步說,並非所有的知識都是智慧。

充滿智慧的課堂是教學的最高境界,在這樣的課堂上,學生的生命質量得以保證,教師的生命價值得以確認。

對於教師和學生來說,這是十分令人神往的境界;2)高年級的語言教學一定要轉向以內容為主的教學,而且內容要有哲理,並富於科學性和時代感。

第四,要邊教語言,邊教學習態度、策略和方法。

每個教師都有自己的一套教學理念和方法,但只有得到學生的配合,教學才能成功。

教師最好一點一滴地把自己的教學理念和方法傳達給學生,並將它們逐步變成學生自己的理念和方法。

比如,要教會學生預習課文、查詞典(最好是英英詞典)、複述課文、寫課文概括,還要告訴他們課外要聽適合自己的磁帶,與同宿舍的同學練習口語,用英文寫日記等。

特別要注意不讓學生鑽牛角尖,在適當的時候要告訴他們:「人家就是這麼說的,沒道理可講,記住就是了。

」還要告訴學生多讀地道的課本,遠離四項選擇題,因為題海戰術並不能真正提高學生的英語水平。

外語學習者需要方法上的指導,因此教師要耐心地問他們提供幫助。

如果學習方法不對,態度不端正,很難取得好的學習效果。

第五,布置並批改一定量的筆頭作業,課堂上講解作業中的普遍問題。

我讀本科時就受益於筆頭作業,從老師的批改中學到的東西一生都不會忘記。

而對作業的細緻、認真的批改是其它任何形式的教學都不能替代的。

這一部分就像藝術家帶徒弟一樣,一招一式都要靠老師手把著手教,學生自己是無論如何也悟不出來的。

我當老師之後,特別注意認真批改學生的作業,還邊改邊教育學生:筆頭是一個人外語水平的最好標誌,是經過推敲、潤色的語言,不是把口語簡單記錄下來就行了。

李賦寧先生說:「讀書必須落實到筆頭」,這是古今中外學人的共同體會。

美國的一位大學校長也說過:「Every course we teach in this university is a writing course」,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我給學生的作業改得很細,改過一次之後,他們就會大有進步,而且也開始有自己的體會,因此感到十分受益。

我同意黃源深先生的話:「好的作文是(學生)寫出來的,而不是(教師)改出來的。

」「寫作課教師的主要責任是督促學生不斷地寫,保持寫作的頻度、數量和質量,而不在於埋頭批改學生寫出來的作文。

三、正確處理七種關係

第一,聽、說、讀、寫四種技能一起培養,不能截然分開。

中、小學的初學者可以從聽說開始,但讀寫很快要跟上。

一方面,不讓學生接觸書面材料的純「聽說法」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符合中國人學外語的國情的。

因為中國人學外語,最容易創造的還是閱讀輸入環境。

但另一方面,一味強調客觀條件,片面誇大讀寫的重要性容易造成「啞巴英語」。

從目前的情況看,聽力輸入的環境已有很大改善,但仍然有待重視和加強。

那種過分強調讀寫而反對聽說的做法是錯誤的。

最近,章振邦先生批評得好:「有人在評論當前我國外語教學問題時,把矛頭指向了『聽說領先』和『交際法』。

我認為這是批錯了對象。

我們中國人在國內學習外語,聽說外語的機會很少,聽說能力很自然的會成為外語習得中的薄弱環節,因而在外語教學中從加強聽說能力入手,怎麼強調也不過分。

從理論上說,任何一種活的語言都是有聲語言,從聽說如說教外語更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許多外國人學漢語也是從聽說入手……。

」這麼清楚、簡單的道理,光靠強詞奪理是推不翻的。

總之,綜合外語能力的培養是時代的要求,我們必須樹立迎接挑戰的勇氣,因為除此以外,我們已經別無選擇。

第二,語言知識是語言能力的基礎,以為強調語言能力就可以忽視語言知識的看法是不對的。

語言能力是多方面的,除了語法知識外,還有社會語言學能力(如在完成某些言語行為時如何才算得體)、語篇能力(如觀察和使用各種銜接和照應手段等)和策略能力(也就是交際策略,如在交際遇到困難時使用某些手段迴避)。

這就意味著:1)語法還要學,不懂語法,語言能力無從談起;2)學習語法不是為了了解某種理論體系,而是為了正確使用語言。

而且,不僅要保證語言的語法規範,還要保證其社會文化規範;3)語言能力不僅是關於單個句子的,也是關於語篇的。

簡而言之,學習語法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更有效地使用語言進行交際。

那種在課堂上把課文的每句話都進行語法分析,講清哪個是主語,哪個是謂語,哪是賓語、狀語等,就認為萬事大吉的做法是錯誤的;那種只測驗語法知識和識別能力的做法也是錯誤的。

一切停留在語法層面上的教學和測試都是欠妥的。

第三,在外語教學中,正確處理語言知識與百科知識的關係,正確處理「授業」與「傳道」的關係

在外語學習的初期,語言知識幾乎是百分之百,百科知識卻接近於零。

隨著學習的深入,語言知識逐漸減少,百科知識逐漸增加。

最後,百科知識取代語言知識,占據了主要地位。

對教材編寫者和教師而言,在輸入中不斷增加百科知識,是一個隨時要關注的問題。

對成人學習者來說,最可怕的是接觸百科知識為零的材料,這樣的材料會讓學習者感到在智力上受到侮辱,因而喪失語言學習的內在動力。

同時,應與教育也肩負著「博雅教育」(也有人譯作「通才教育」或「通識教育」)的使命,其宗旨是培養具有廣博知識與優雅氣質的人。

而在今天的社會環境下,英語教育也難免俗,存在一些危險傾向,如只重視語言技能,忽視人文素養;只管「授業」,不顧「傳道」;只知「制器」,忘記「育人」。

這是我們今後應努力改變的。

第四,正確處理教材與教法的關係。

毫無疑問,教材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教法。

當然,有的教師可以超越教材,只利用教材中的可用部分,剩下的自己發揮。

但這種超越對教師的要求很高,恐怕多數教師難以做到。

所以,教材編寫者的任務十分艱巨,要編出一套語言、內容都經得住推敲的教材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目前,「一綱多本」能使教材互相競爭,優勝劣汰;也使教師有選擇的餘地。

編寫教材大概有5條要注意的。

第一,教材前面要寫明作者的編寫原則,,即我認為語言是應該如何教授的,也就是寫明自己的外語/二語習得理論。

這條原則對中小學教材比對大學教材更為重要,對中等程度之前的學習者來講,學習路子(approach)應該比較講究。

第二,教師的語言採樣要有代表性,就使用有限的課文文本全名反映語言的真正面貌,低年級教材要確保反映語言共核(暫定為任何水平、文體、社會方言都離不開社會的事實),高年級教材要確保出現各種體裁、題材、文件等,全面反映語言的廣度和深度,全面反映語言所代表的文化和社會制度。

第三,教材的語言應是最規範、最標準的。

特別是中級以前的教材。

不要認為本族語者寫出來的東西都是好語言。

一般來講,作家和經過訓練的語言教師寫的東西比較可靠。

不要認為,外國人寫的東西不能改動——應根據學生的水平作適當調整,初級課本材料必須進行修改,就連高年級的教材也要經過修改。

第四,合理編排入選課文,由易到難,難度適中。

第五,課文後的練習要講究幾點:1)千萬別用多項選擇來當課本練習,課本上出現那麼多有意設計的多項選擇是錯句或誤導性搭配,大大降低語言輸入的質量;2)練習要體現二語習得理論,要符合學習外語的規律;3)練習要有針對性、計劃性和實用性;4)練習要多「以任務為基礎」,以學生為中心。

第五,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的關係。

從原則上講,應該是以教學為主,以考試為輔。

但近年來,情況有些反常,考試的指揮棒越來越厲害,迫使應試教學多了起來。

考試是應該有的,但要為教學服務,而且應該測試學生的綜合語言能力,而不是那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多年的英語「熱」是英語考試成了一種產業——每一種大規模的考試都養活著一大群人,從大綱設計者、試題設計者、出版商、培訓中心,到考務工作人員、閱卷人員,甚至到考點學校的保安人員、自行車存車出、小賣部等,當然還有背後的主管部門。

正是應為英語考試的產業化,有關模擬試題的書才會層出不窮,相應的培訓班也才會應有盡有。

如果這些考試對英語學習確實有用,我們也就不去管了。

問題是:許多考試不是考語言能力,而是考識別能力、猜測能力,甚至是撞大運的本事。

客觀試題的瘋狂流行,使得幾百萬的英語學習者天天在劃ABCD,這哪裡是在學英文呀!我看到全國從小學到大學的學生都在劃勾,心裡很難過。

但是,最近我也高興地看到,《全國高中英語課程標準》中已經提出形成性評價要求。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張堯學也撰文指出:「我們再次強調,四、六級考試只是一種檢驗公共英語教學大綱落實情況的考試,它不應成為大學公共英語教學的指揮棒。

而且,即使對四、六級考試而言,我們也要進一步改革,使之適應應用性英語教學的需要。

」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希望以後情況會有所改變。

第六,正確處理準確與流利的關係。

「沒有準確,流利就失去基礎」這話是對的,與西方的There is no fluency without accuracy 的說法也基本一致。

但這種說法只是強調了準確的重要性。

即使將這種說法改為「既要強調準確性,又要注重流利程度」,教師也無從得知該如何掌握這兩者的分寸。

我覺得,可以區分兩種情況:對於初學者,千萬不要過分糾正其語言中的偏誤,二要更多地鼓勵他們使用外語進行交際;對於中等以上的學習者,可以適當糾正其語言中的偏誤,但要一步打擊他們的學習積極性為前提。

換句話說,越到高年級,越要強調準確性。

此外,不同場合應有不同要求。

在與朋友聊天或在課堂上扮演某個角色時,應以流利性為主要要求,不用太注意準確性。

這裡有一個有趣的觀察:在英國留學的中國人中,香港去的學生講英語是錯誤百出,但人家什麼都能表達,因此辦事能力特彆強;大陸去的學生語言比較準確,但講話又慢又少,導致交流困難。

香港學生筆頭語言不夠準確,但閱讀速度很快;大陸學生的筆頭作業語法很規範,但閱讀速度卻慢多了。

這種現象值得我們思考。

有一點必須指出來:不能利用準確性的重要,來為大家考查語法知識開脫,為多項選擇題開脫。

第七,正確處理母語文化與目的語文化的關係。

目前,絕大多數教師都已經意識到,文化教學是外語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學外語而不學其文化是徒勞之舉,脫離文化的外語學習會墮落成單純的形式和詞彙學習。

理解目的與文化對準確理解語言和得體實用語言都是十分重要的。

有關文化教學,我想強調三點:1)要讓學生了解不同文化之間只有差別,而沒有優劣之分,我們應具備容納不同文化的胸懷,以減少在社會交往中有文化差異造成的誤解;2)在教授外國文化時,不要忘記提醒學生多了解自己的文化。

學習外國文化不是為了全盤西化,更不是為了忘掉自己的文化。

有的人在美國學了一年,回國後就滿口西方文化如何好,中國文化如何不好,這其實是膚淺和無知的表現。

事實上,只有了解了外國文化,才能更好的欣賞自己的文化,懂得兩種文化的人可以達到認識上的至高點。

比如說,因為我們懂得兩種文化,我們對中國文化更加珍愛,當然也更清楚地看到這種文化的缺點。

因為我們了解了美國文化,所以如果有人把它說成一團糟,我們不會相信;把她描寫成一朵鮮花,我們同樣不會相信。

在一定程度上,我們比從來沒有離開過自己國家的美國人更了解美國文化;3)了解一種文化不是輕而易舉、一蹴而就的。

大家都知道一種說法:一個中國人在美國待了一個星期,覺得自己可以寫一本有關美國文化的書;待了一個月,覺得可以寫一篇文章;待了一年,覺得什麼都寫不出來了。

這個故事說明,要想真正了解一種文化,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當然,我們的學生無須了解那麼多的外國文化。

但是,只有當他們樹立了對文化的正確認識與態度之後,他們的外語學習才能獲得長足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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