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將推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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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網10月31日訊(YMG記者 龐磊 通訊員 周靖偉)近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提出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並列設置,從小學到高中,各年級全面實施,所有學生都要學習,都要參加。

其中,小學1-2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課程實施不以教材為主要載體

綜合實踐活動是什麼樣的課程?「除了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外,它還是跨學科實踐課程,注重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探究、服務、製作、體驗中學習,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

它可能涉及到多門學科知識,但不是某門學科知識的系統學習,也不同於某一門學科中的實踐、實驗環節。

」市教育局實踐教育處副主任劉作建表示。

課程實施不以教材為主要載體,不是按照相對固定的內容體系進行教學。

在這一點上,與學科課程也有顯著差別。

那麼,綜合實踐活動課與學生課外活動有什麼不同?按照《指導綱要》的要求,綜合實踐活動作為一門課程,不同於一般的學生課外活動對課程目標做出明確規定,強調綜合實踐活動的設計與實施必須圍繞課程目標進行。

綜合實踐活動方式包括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設計製作和職業體驗。

除此,還涵蓋黨團隊教育活動、博物館參觀等。

綜合實踐活動方式的劃分是相對的。

在活動設計時可以有所側重,以某種方式為主,兼顧其他方式;也可以整合方式實施,使不同活動要素彼此滲透、融合貫通。

在課時安排上,《指導綱要》規定,小學1-2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檔案袋是招生錄取中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

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內容,綜合實踐活動情況將成為招生錄取參考依據。

根據《指導綱要》,各學校和教師要以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持續發展為目的設計與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評價。

「評價的首要功能是讓學生及時獲得關於學習過程的反饋,改進後續活動。

要避免評價過程中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現象。

要對學生作品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挖掘其背後蘊藏的學生的思想、創意和體驗,杜絕對學生的作品隨意打分和簡單排名等功利主義做法。

」劉作建告訴記者,目前山東省和我市的具體實施意見尚未出台,今後會有細化的要求。

但無論怎樣,教師都要做好寫實記錄和建立檔案袋。

檔案袋是學生自我評價、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生的重要依據,也是招生錄取中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

如教師要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參與活動的具體情況,包括活動主題、持續時間、所承擔的角色、任務分工及完成情況等,及時填寫活動記錄單,並收集相關事實材料。

另外,原則上每學期末,教師還要依據課程目標和檔案袋,結合平時對學生活動情況的觀察,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進行科學分析,寫出有關綜合實踐活動情況的評語,引導學生揚長避短,明確努力方向。

高中學校則要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標準和學分認定辦法,對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學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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