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 兩者差異及適用範圍? - 中華民國勞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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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約類型:定期?不定期? 勞動基準法中將勞動契約區分為「不定期契約」及「定期契約」。

簡單表示,有約定契約期間的屬於「定期契約」,沒有約定則為「不定期契約」,一般而言「不定期契約」對於勞工較有保障,以下為「不定期契約」及「定期契約」的簡單比較: 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 工作期限 沒有期限,除非被裁員或自動離職,否則可以持續工作。

有期限,契約到期就須離職,無法繼續工作,除非雇主願意續約。

離職補償 有,被迫離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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