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將成必修課 廈門部分中小學校已彈性開設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廈門外國語學校初三學生參觀企業,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台海網10月31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導 中小學生都將必修綜合實踐活動課。

近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以下簡稱《指導綱要》),提出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將成為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的必修課。

也就是說,從小學到高中,各年級都要全面實施,所有學生都要參加。

《指導綱要》指出,綜合實踐活動作為一門課程,不同於一般的學生課外活動。

綜合實踐活動不僅有明確的課程目標,還要求對活動內容進行選擇和組織,對活動方式進行認真設計,對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科學評價等。

《指導綱要》提出,要防止用學科實踐環節取代綜合實踐活動。

《指導綱要》指出,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意義重大,各地和學校要將其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予以加強。

在課程管理與保障方面,《指導綱要》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多措並舉確保開設到位,二是不斷提高研修水平,三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據悉,廈門的一些中小學校從2006年起已彈性開設綜合實踐活動課,比如,廈門實驗小學、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廈門外國語學校等都開展得比較好。

廈門外國語學校教研室主任錢永昌介紹,學校初中部的綜合實踐課主要包括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活動等。

比如在初高中銜接階段,主要以學生的學習力、生涯發展為切入點,帶學生去企業參觀,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進而讓學生對自己今後的發展作出初步的規劃。

【連結】

-什麼是綜合實踐活動課

第一,它是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並列設置;第二,它是跨學科實踐課程,注重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探究、服務、製作、體驗中學習,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第三,它是動態開放性課程,強調從學生的實際生活和發展需要出發,選擇並確定活動主題。

課程實施不以教材為主要載體,不是按照相對固定的內容體系進行教學。

-活動方式有哪些

《指導綱要》提出,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設計製作、職業體驗等都屬於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方式。

-課時如何安排

小學一二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一課時;小學三至六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兩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老師如何指導評價

教師不能用「上課」的方式去「教」學生,而要成為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促進者。

此外,教師的評價要突出發展導向,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建立檔案袋,並開展科學評價。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