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報評:游泳能否成為學校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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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體育中考正在進行,其中游泳選考將於5月14日在深大附中初中部游泳館開考。

據悉,在6.6萬考生中,報考游泳選考項目的僅有198人。

由於今年是游泳項目納入深圳市中考體育選考項目的第一年,而練習游泳非一朝一夕可成,需要提前做足準備,因此,報考人數偏少並不奇怪。

我由此想到的是,如果說游泳進入體育中考是一個進步,能不能再往前推進一點,將游泳列入學校的必修課?

一大早看到一則視頻新聞,堅定了我的這一想法——某地一群小學六年級學生偷偷去河裡游泳,數名學生因水性欠佳不幸溺亡。

事實上,幾乎每年夏天尤其是暑假,學生溺水事件屢屢發生,成為一個沉重的公共安全問題。

每每看到類似這樣的報導,我總會下意識地想,如果那些孩子會游泳,在某種程度上,悲劇也許是可以避免的吧。

游泳素有「運動之王」的美稱。

但和其他體育項目不同,游泳不僅可以強身健體,更重要的是,它和跑、跳等田徑項目一樣,都是人們必須具備的基本生存技能。

可以說,游泳首先是一項生存技能,其次才是一個運動項目。

一個人不會打籃球,頂多是一種運動缺憾,但如果不會游泳,在關鍵時刻可能意味著失去逃生的機會。

記得央視曾播出一檔節目叫做《荒野求生》,收視率很高,原因就在於它能教授人們應對不同的生存環境,很有服務性。

從機率上講,現代社會裡,一個人置身荒野的可能性比溺水的可能性更低——數據顯示,我國溺水死亡兒童人數占非正常死亡兒童的40%。

也因此,讓孩子掌握游泳技能,實在是我們社會尤其是教育部門的一項公共責任。

我們可以來看看國外的情況。

在美國,每個學校都配有游泳池,游泳是很多學校的必修課;在澳大利亞,小學生畢業時除了畢業證還必須擁有救生證,也就是說學生不僅要會游泳,還要具備一定的救生技能;在英國,所有11歲的孩子都必須至少能游25米——我們未必要生硬照搬這些方式,但在中小學教育中加強游泳的普及力度,理應成為當務之急。

值得關注的是,據媒體報導,從2017級本科新生開始,清華大學學生須通過入學後的游泳測試或參加游泳課的學習並達到要求,否則不能獲得畢業證書,不過,如果學生有恐水症等特殊情況,可不參加。

其實,早在90多年前,清華大學就立下了「不會游泳不能畢業、不能留洋」的老校規,這項新校規只是對清華傳統的一種延伸。

清華此舉收穫了不少喝彩聲,那麼,如果說人們認同大學生必須會游泳才能畢業,將這項生存技能下沉到中小學生教育體系當中,顯然更有現實價值。

具體到深圳而言,將游泳列為中小學必修課,應不存在太大的操作障礙。

雖然不是所有學校都有游泳館,但深圳公共游泳館及小區游泳館不少,完全可以通過配套細則將其與學校教育打通,激活相關閒置資源,形成教育部門、體育部門、社區和家庭相結合的游泳培訓網絡。

倘若說,游泳成為中考體育選考項目側重的是它的運動屬性,讓游泳成為必修課,則更側重它的生存技能屬性,讓孩子在強身健體的同時,獲得一道庇護生命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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