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成中考必考項,廣東要求游泳納入教育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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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不少地方的體育中考項目,但通常都只限於選考,並非必考項。
而且受場地和條件限制,選考游泳的人數並不算多。
不過最近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普及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明文規定中小學要開展游泳教育,提升學生游泳技能水平。
各地要把游泳作為中考體育必考選項,未把游泳作為必考選項的,也要創造條件把游泳納入中考體育必考選項項目,除了中小學,高校要逐步把學生掌握游泳技能作為體育考試項目之一。
在通知中,廣東省教育廳著重強調游泳的重要性,本省水資源豐富,水域情況複雜,但學生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及溺水事件時有發生,個別地方甚至把原有就不多的學校游泳場館改作他用,普及游泳教育有弱化的趨勢。
游泳安全甚至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和保證生命安全的角度,要求把游泳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力爭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全省大中學生人人會游泳。
通知原文
在中小學開展游泳教育,最關鍵的幾個問題:場地、師資、形式
場地如何解決?
通知中關於場地的部分,提到有游泳池的學校,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的同時,要開設游泳課。
而沒有游泳池或未能在學校為學生提供游泳教育的地區及學校,可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或者委託學校周邊游泳場館為學生開展游泳教育工作。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發展拼裝式游泳池,以滿足日常游泳技術教學和訓練的開展。
對現有的學校游泳場地,要充分利用,不得改變其用途。
注意這裡所有的前提都是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其次是師資
各地、各高校要逐步配足游泳教學教師及管理人員。
鼓勵在校具有游泳特長的體育或其他學科教師,考取相關資格證書後兼職從事游泳教學工作。
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外聘具有資質的團隊或個人到校內從事游泳教學和訓練工作。
同時要加強游泳師資培訓,把游泳及游泳救生員培訓納入體育教師培訓規劃,不斷提高體育教師游泳教學水平。
形式促進學游泳與防溺水結合
在開展游泳教育的過程中,要堅持「學」、「防」結合的原則,把生命教育與游泳教學相結合,提高學生敬畏生命、愛惜生命、保護生命的能力。
把學游泳與防溺水有機結合,在培養學生游泳技能的同時,加強預防溺水、游泳安全、溺水急救、游泳風險等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教育,讓學生掌握一定的游泳自救和急救能力。
看似強制,符合「省情」
這是廣東根據自己本省的實際情況,做出的要求。
省內江河海域眾多,容易遭受颱風、洪澇等水災。
在廣東不少地方,游泳之風盛行,東莞道滘就是著名的水鄉,民間熱愛游泳。
廣東省也輸送了大批的游泳優秀運動員。
游泳安全如果只存在於意識形態或者口號,那每年溺水的新聞數量依舊不會減少。
明確意識,更重要的是,切實學會如何游泳,如何自救。
不是勉強每個人都要學會游泳,個體情況難免有差異。
但至少要懂得基本的救人或者自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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