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溺亡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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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來,南方多地連續發生多起3人以上中小學生溺亡事件。

防止中小學生溺水,各級政府、學校、家長煞費苦心,但依然防不勝防。

目前正值南方主汛期,汛期和即將到來的暑期疊加,須防範中小學生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加強教育監管

針對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筆者認為,首先,學校最好以實例加強經常性教育,讓孩子真正明白私自游泳的危害;其次,家長除了耳提面命外,更要對孩子進行實時追蹤;第三,社會也需要起到監管和提醒作用,在水塘邊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或者安排專人實行管理。

總之,要將一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山東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蘇永平

關注留守兒童

溺亡兒童大部分為留守兒童,因為留守兒童的隔代監護難。

因此,防止溺亡事件,首先要關注留守兒童,積極提倡父母儘量讓孩子回到身邊,讓父母不只關心孩子的考試成績,還需要學校、社會共同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讓孩子們掌握基本的避險意識和求生技能。

江西萬年縣公安局 朱根明

家長主體責任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平時要給孩子灌輸游泳等安全自救常識,並講明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讓他們入腦入心。

也許有的家長認為安全教育是學校的職責,從而放鬆對孩子的管束,只管給錢,不問去向,聽之任之,家長這種「甩手掌柜」千萬當不得。

江蘇漣水縣公安局 常立濤

推廣游泳教育

推廣游泳教育是防範溺水事件的關鍵。

學校應開設游泳課程,甚至可以把游泳作為一門必修課,加強對學生的水域安全知識、游泳技能和溺水自救技能的培訓。

政府需要做好統籌,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包括開放公共泳池等積極創造條件,最大限度普及游泳教育。

廣西百色市右江區法院 李婉婉

倡議義務監督

預防暑期學生溺水,應多管齊下、上下聯動築牢預防的堤壩。

首先應明確河流、湖泊、池塘、溝渠等水域的責任主體,強化責任主體的責任意識;其次對中小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明確貿然下水的危害;第三提倡大家加入預防暑期中小學生意外溺水義務監督行列,通過義務監督員不定期對存在危險的水域進行安全巡查,把事故降下來。

河北肥鄉縣檢察院 李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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