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防溺水,莫讓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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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休寧縣一對姐妹下河游泳時,發生意外導致姐姐溺水遇難;20日,祁門縣一名高二年級學生下河游泳,不慎溺水而亡。

每年的暑期期間,學生溺水事件時有發生。

儘管全社會都非常重視對學生的防溺水教育,可為什麼一到夏季學生溺亡事件仍然屢禁難絕呢?

通過觀察我們會發現悲劇一般多發生在較為偏僻或者是無人看管的「野河」,多是學生自行結伴遊玩中,有的是游泳溺亡,有的是為救落水同伴溺亡。

其實,絕大多數溺水事件本可避免,卻因為溺水者防範意識較弱,一時大意而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筆者認為,要預防孩子溺水悲劇再次的發生,需要全社會各方面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家長們要少打兩鍋麻將,對孩子多一點責任,多一點伴陪,在沒有家長的伴隨下,嚴禁孩子私自下水,預防學生溺水更加要各方密切配合、齊抓共管,也只有各方發力,才能讓溺水遠離孩子,才能給孩子們創造一個安全又健康的生活環境。

同時,要強化社會、學校和家庭的安全教育與管理責任。

社會方面應建些公益性質的公共泳池,供孩子門在正規的場所學會游泳;學校方面要建設游泳場館、開展游泳課程,同時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家長增強安全和監護意識,不斷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教會孩子一些落水時的自救方法,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為悲劇不再上演計,莫讓孩子輕易涉水,自覺遠離危險水域,努力編織一道安全網格,給家人一份幸福,給社會一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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