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解讀游泳教育新政:逐步推進游泳教育教學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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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兒童在學習游泳。

(資料圖片)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徐靜 實習生程政錕 通訊員粵教宣)昨日,廣東省教育廳舉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普及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解讀強調:力爭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大中小學生人人學會游泳;同時要結合實際,防止「一刀切」,逐步推進游泳教育教學落實。

7月份,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普及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廳表示,發布此《通知》是為了培養學生救護技能,是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的現實需要。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學校沒有認識到學會游泳的重要性,特別是廣東省水資源豐富,水域情況複雜,學生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及溺水事件時有發生,個別地方甚至把原有就不多的學校游泳場館改作他用,普及游泳教育有弱化的趨勢。

解讀強調,近年來我省學生游泳教育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游泳教學明顯弱化,其中兩大原因便是游泳池嚴重不足與游泳項目師資薄弱。

解讀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對於游泳池嚴重不足的問題,要制定學校游泳場館建設規劃,按照保存量、擴增量的原則,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游泳場館。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發展拼裝式游泳池,以滿足日常游泳技術教學和訓練的開展。

對現有的學校游泳場地,要充分利用,不得改變其用途。

另一方面,要鼓勵在校具有游泳特長的體育或其他學科教師,考取相關資格證書後兼職從事游泳教學工作,或外聘具有資質的團隊(個人)到校內從事游泳教學和訓練,同時要求逐步配足游泳教學教師,加強游泳師資培訓。

省教育廳表示,普及游泳教育,落實課程是關鍵。

解讀要求,有游泳池的學校要開設游泳課。

沒有游泳池的學校,可探索通過購買服務(或委託)等形式開展游泳教育工作。

《通知》明確指出,各地要以中考體育為契機,把游泳作為中考體育必考選項,未把游泳項目作為必考選項項目的地方要創造條件把游泳納入中考體育必考選項項目。

高校要逐步把學生掌握游泳技能作為體育考試項目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解讀強調游泳是納入中考體育「必考選項」,而非「必選項目」。

這是為了在促進教育教學落實的同時,結合當前實際,用「選項」「逐步」的表述,防止「一刀切」。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廣州市普通中考考生仍可在必考項目中對耐力跑和100米游泳二選其一。

省教育廳表示將適時開展游泳教育專項調研,未來將加大對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經費投入,更多地向粵東、西、北和農村地區學校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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