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要求各學校開游泳課 中考體育必考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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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廣州7月13日訊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廣東省教育廳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普及學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開設游泳課,把游泳作為中考體育必考選項,高校也要逐步把學生掌握游泳技能作為體育考試項目之一。
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了解,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學校沒有認識到學會游泳的重要性,特別是廣東省水資源豐富,水域情況複雜,學生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及溺水事件時有發生,個別地方甚至把原有就不多的學校游泳場館改作他用,普及游泳教育有弱化的趨勢。
廣東省教育廳表示,要切實把游泳教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力爭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全省大中學生人人會游泳。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學生學習游泳作為體育教學內容,積極創造條件為學生提供游泳學習的機會,開設游泳課,逐步實現學生普及游泳教育全覆蓋。
有游泳池的學校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的同時,要開設游泳課。
沒有游泳池或未能在學校為學生提供游泳教育的地區及學校,可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或者委託學校周邊游泳場館為學生開展游泳教育工作。
各市、縣(區)和各高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游泳場館建設規劃,按照保存量、擴增量的原則,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游泳場館。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發展拼裝式游泳池,以滿足日常游泳技術教學和訓練的開展。
對現有的學校游泳場地,要充分利用,不得改變其用途。
通知提出,鼓勵在校具有游泳特長的體育或其他學科教師,考取相關資格證書後兼職從事游泳教學工作。
有條件的縣(市、區)和學校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外聘具有資質的團隊或個人到校內從事游泳教學和訓練工作。
同時要加強游泳師資培訓,把游泳及游泳救生員培訓納入體育教師培訓規劃。
在開展游泳教育的過程中,要堅持「學」、「防」結合的原則,把生命教育與游泳教學相結合,提高學生敬畏生命、愛惜生命、保護生命的能力。
把學游泳與防溺水有機結合,在培養學生游泳技能的同時,加強預防溺水、游泳安全、溺水急救、游泳風險等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教育,讓學生掌握一定的游泳自救和急救能力。
通知明確,各地要以中考體育為契機,把游泳作為中考體育必考選項,未把游泳項目作為必考選項項目的地方要創造條件把游泳納入中考體育必考選項項目。
高校要逐步把學生掌握游泳技能作為體育考試項目之一。
各地、各學校要多形式開展學生游泳交流活動,包括游泳競賽活動、科普知識、救生技能講座及以游泳為主題的夏令營等活動。
建立健全校園游泳競賽活動機制,建立校、縣(區)、市游泳競賽體系,廣泛開展游泳興趣小組或社團活動,以及班級、年級、校級游泳活動,積極引導學生參加游泳鍛鍊,提高身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