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稅率與計算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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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房屋稅率表 ... 住家用, 單一自住, 全國1戶, 相當稅率0.6%(註1) ... 畫分區使用範圍認定), 住家用途, 非自住-起造人待銷售, 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 2%.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進階搜尋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招標公告 稅務公告 政府資訊公開 本處介紹 關於本處 處長園地 策略地圖 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獲獎紀錄 各稅服務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契稅 使用牌照稅 印花稅 娛樂稅 納稅資訊 申辦與書表下載 線上查詢與試算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繳納證明連結 行政救濟 便民服務措施 繳稅與退稅 繳稅紀錄查詢 臨櫃申請案件流程 不動產移轉DIY 災害損失減免 宣導區 多媒體宣導區 稅務宣導區 主題宣導區 執行專區 意見交流 單一陳情 檢舉逃漏稅信箱 線上問卷調查報告 線上問卷調查 分眾引導區 地政士 長青網 身心障礙者 金融機構 志工園地 新住民 兒童網 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 熱門關鍵字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兒童網 雙語詞彙 RSS訂閱 臺北通 下方連結 隱私權政策 網路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本站使用正體字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單一陳情 常見問答 兒童網 雙語詞彙 RSS訂閱 臺北通 字級 小 中 大 熱門關鍵字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進階搜尋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招標公告 稅務公告 政府資訊公開 本處介紹 關於本處 處長園地 策略地圖 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獲獎紀錄 各稅服務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契稅 使用牌照稅 印花稅 娛樂稅 納稅資訊 申辦與書表下載 線上查詢與試算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繳納證明連結 行政救濟 便民服務措施 繳稅與退稅 繳稅紀錄查詢 臨櫃申請案件流程 不動產移轉DIY 災害損失減免 宣導區 多媒體宣導區 稅務宣導區 主題宣導區 執行專區 意見交流 單一陳情 檢舉逃漏稅信箱 線上問卷調查報告 線上問卷調查 分眾引導區 地政士 長青網 身心障礙者 金融機構 志工園地 新住民 兒童網 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 各稅服務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契稅 使用牌照稅 印花稅 娛樂稅 首頁 各稅服務 房屋稅 房屋稅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稅率與計算 臺北市房屋稅率表 房屋使用情形 持有戶數 稅率 住家用 單一自住 全國1戶 相當稅率0.6%(註1) 自住用 全國3戶內 1.2% 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 不限 1.2% (109年7月1日起相當稅率0.6%)(註2)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不限 相當稅率0.6% 其他 住家用 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 1.5% 出租供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使用,且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出租人核定函 經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之勞工宿舍 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由民間機構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契約,投資興建並租與該校學生作宿舍使用,且約定於營運期間屆滿後,轉移該宿舍之所有權予政府 公同共有,除共有人符合自住外 2.4% 其他非自住 本市2戶以內 每戶 2.4% 本市3戶以上 每戶 3.6% 非住家用 營業用 不限 3% 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 3% 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 2% 停車場或防空避難室違規使用 住家用 3.6% 營業用 5% 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 5% 非住家非營業用 2.5% 空置房屋(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或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認定) 住家用途 非自住-起造人待銷售 於起課房屋稅1年6個月內未出售者 2% 其他非自住 本市2戶以內 每戶2.4% 本市3戶以上 每戶3.6% 非住家用途 營業用途 不限 2% 醫院、診所用途 其他用途 註1:家戶持有全國單一自住並設立戶籍,且符合本市都市計畫規定可作住宅使用的房屋,自109年7月1日起課稅現值折減比率由16%提高為50%(相當稅率由1%降為0.6%),其現值最高折減額度為750萬元(即稅額折減上限為9萬元)。

另使用權房屋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有該使用權房屋,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並符合本市都市計畫規定可作住宅使用的房屋,亦得適用上開規定。

註2:符合月租金收取不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當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簽約租金上限者,比照單一自住房屋,自109年7月1日起課稅現值折減50%(相當稅率0.6%),其現值最高折減額度為750萬元(即稅額折減上限為9萬元)。

財政部健全房市相關措施(租稅措施) 賦稅署「地方政府調整房屋稅稅基及規定徵收率情形」專區 此頁資訊有幫助嗎? 滿意度調查此頁資訊有幫助嗎?滿意度調查感謝您提供寶貴的意見! 1顆星 2顆星 3顆星 4顆星 5顆星 送出 點閱數:144088 資料更新:110-11-0314:18 資料檢視:110-11-0314:18 資料維護: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一頁 ::: 公告資訊 新聞稿 最新消息 活動訊息 徵才招標公告 稅務公告 政府資訊公開 本處介紹 關於本處 處長園地 策略地圖 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獲獎紀錄 各稅服務 房屋稅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契稅 使用牌照稅 印花稅 娛樂稅 納稅資訊 申辦與書表下載 線上查詢與試算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繳納證明連結 行政救濟 便民服務措施 繳稅與退稅 繳稅紀錄查詢 臨櫃申請案件流程 不動產移轉DIY 災害損失減免 宣導區 多媒體宣導區 稅務宣導區 主題宣導區 執行專區 意見交流 單一陳情 檢舉逃漏稅信箱 線上問卷調查報告 分眾引導區 地政士 長青網 身心障礙者 金融機構 志工園地 新住民 兒童網 國際人士-英文版(EnglishVersion) 下方連結 隱私權政策 網路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本站使用正體字 更新日期111-07-05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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