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加重房屋稅率最高3.6% 議會若通過拚7月實施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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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3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最高為3.6%,盼藉此釋出房屋達到 ... 更多編輯台推薦新聞: 生活醫建議35歲以上每年乳房超音波早發現年輕乳癌 政治台版捍衛戰士前空軍副司令憶飛越中央山脈練炸射「生死10分鐘」運動體操選手出征國際賽摘1金3銀4銅瑞莎:讓世界看見台灣兩岸張學友喊香港加油遭中國網友出征專家:北京霸凌生活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相關QA一次看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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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23日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最高為3.6%,若市議會審議通過將於7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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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3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最高為3.6%,盼藉此釋出房屋達到居住正義,若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將於7月1日實施。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今天在市政會議提案修正「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財政局長李泰興指出,新北為落實居住正義,因此將推動囤房稅。

自住房屋的稅率仍為1.2%,不受這次修正草案影響。

他說,修正後,非自住房屋的一般持有人,持有1戶的稅率為1.5%;擁有2戶者,每戶稅率為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均為3.6%。

至於建商則給予2年合理銷售期,超過者採取差別稅率課徵;房屋於起課房屋稅2年內未出售者,課徵房屋稅1.5%,超過2年且未滿5年未出售者2.4%稅率;於起課房屋稅5年以上未出售者,房屋稅3.6%。

李泰興說,勞工宿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6類房屋仍維持1.5%稅率。

這次修法約只有2%的新北市民眾、約8.2萬戶受到影響。

財政局表示,為符合租稅公平、量能課稅及落實居住正義,對新北市非自住用房屋所有權人,按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囤房炒作。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訂閱感謝您的訂閱!財政局指出,為避免出租供民眾居住使用的公有房屋增加持有成本,因而提高承租租金,影響民眾權益,因此,不具囤房性質的房屋明定稅率為1.5%。

修正的自治條例草案若經市議會通過後,將自民國111年7月1日施行。

新北市長侯友宜聽取報告後表示,新北推動囤房稅是許多人的期待,自住房屋不受影響,仍維持1.2%稅率,修正自治條例是希望擁有多間房屋的人可釋出房屋,以照顧弱勢族群。

(編輯:戴光育)1110323延伸閱讀央行升息1碼波及房貸戶楊金龍:平均1年利息多1.9萬台經院:升息1碼僅打擊房市信心3碼才會實質影響買房抗通膨?楊金龍:建商行銷口號要小心2件事手機報稅蘇建榮:今年預計會超過100萬戶中央社「一手新聞」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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