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理論篇】- 職安法工作者定義 - 工安百科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條: 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 ... Skiptocontent 前言:「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3年7月3日起修法後,適用範圍從指定行業擴大到所有行業,其中,適用對象由勞工擴大到工作者,新增自營作業者及受指揮監督之勞動者,使更多人受益! ▍職安法「工作者」定義  【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自營作業者】: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條: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條: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於其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或以學習技能、接受職業訓練為目的從事勞動之工作者。

包含:派遣勞工、志工、技術生、實習生、建教生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我們堅信『一日一文章,工安變簡單』,致力環安衛知識管理與資源串聯,建構最具規模的環安衛社群網絡,讓資源共享,創造價值!#文案侵權必究#文案僅供個人使用 分享此文:TwitterFacebook電子郵件更多TelegramWhatsAppSkype 文章導覽 ←Previous文章Next文章→ Searchfor: 近期文章 堆高機及頂蓬計算 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 風險分析方法Ⅰ–Checklist/What-if/HAZOP 蹲跪姿勢工作引起之傷害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分類 2021-01 2021-02 2021-03 2021-04 2021-05 2021-06 2021-07 2021-08 2021-09 2021-10 2021-11 2021-12 2022-01 2022-02 2022-03 2022-04 人因主題 其他主題 化學主題 工安日記 工業毒物 物理主題 環安衛主題文章 環安衛新聞台 環安衛核心公式隨身卡 環安衛核心觀念隨身卡 生物主題 職業病 課程庫 證照專刊 雞湯語錄 風險評估 ▊聯繫我們 ▍工安小百科 E-mail:[email protected] Phone:+886971-737-626 Time: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致力於環安衛知識管理與資源串聯 ▍本網站成立於2020/08/01 EOSHIPEDIA・台灣最具規模環安衛平台 工安百科 致力於環安衛知識管理與資源串連 加入LINE社群論壇 error:內容受到保護;版權所有,禁止轉載利用,僅供閱覽;如有其他需求請與工安小百科團隊聯繫:[email protected] 回到頂端 傳送到電子郵件地址 你的姓名 你的電子郵件地址 取消 文章未送出─請檢查你的電子郵件地址! 電子郵件地址檢查失敗,請再試一次 抱歉,你的網誌無法透過電子郵件分享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