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訴會不會反而判更重?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李郁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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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審被判有罪時,被告可於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出上訴,但被告可能會擔心上訴二審會不會被判更重?有的被告也因此不敢上訴了,會不會有這個情形發生呢?僅有被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判更重刑事訴訟法第370條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其規範目的在於防止被告因畏懼受更不利之上訴審判決,因而放棄上訴權之行使。

在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成文化的國家中,另可分為「相對不得加重主義」以及「絕對不得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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