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罪後上訴,負責審判的法院可以判更重嗎?——上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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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有罪後上訴,負責審判的法院可以判更重嗎?——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 文:黃郁真(認證法律人) ‧ 刑事犯罪 /刑事訴訟 ‧ 2   0 刊登:2018-10-24 ‧最後更新:2020-05-29 本文 刑事審判中,上訴制度可以幫助被告防禦,如果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會造成被告不敢上訴,也就失去上訴保護被告的功能,於是刑事訴訟法第370條[1]第1項本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不能比原本判的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

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時機 一審上訴二審 由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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