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以上,30人以下企業的勞資會議- - 1111社群討論區-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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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不受第三條、第五條至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其實沒有所謂30人以下需 ... 請問: (1) 3人以上,30人以下企業需要召開勞資會議嗎?或是以一般會議模式召開並記錄即可?(2) 是否需要報備主管機關?或是自行留底會議記錄備查即可?您可能對勞資會議召開的人數規定有點誤解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 事業單位應依本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其運作及勞資會議代表之選舉,準用本辦法所定事業單位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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