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考體育需要招考制度改革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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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首次在全國範圍內提出「體育成為中考必考項目」的要求,根據《指導意見》,中考錄取計分科目將由語文、數學、外語加上體育4個科目構成,其他科目均成為選考科目。

著名教育家張伯苓先生說:強國必先強種,強種必先強身」。

他認為強健的體魄對於個人、社會乃至整個民族的發展都起到極其重要的意義與作用。

時過境遷,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教育正在邁向現代化。

教育部新頒布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體育學科作為必考科目納入中考成績,這對於糾正中小學校重智育輕體育的教育誤區,全面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事實上,近年來,各省份已經將體育納入中考成績,且占據了相當的分值,然而,中小學校體育工作的整體水平卻沒有得到明顯提升。

相反,初三年級體育針對性的訓練卻開展的如火如荼,有的學校中考體育考什麼便教什麼,每天學生不做操,只練長跑,體育課不學習球類,只練習跳遠、投擲,體育課的教學指向由鍛鍊體魄直接鎖定為中考應試,而一旦隨著體育考試的結束,學生對體育鍛鍊便徹底放棄,甚至談起體育鍛鍊便產生懼怕心理。

無論體育考試,還是體育教學,其教育的本質,是促進學生養成堅持鍛鍊的良好習慣,不斷增強自己的身體素質。

如若體育列入中考必考科目,只是催生學校臨時性的針對體育技能訓練,只是成為學生的學習負擔,那麼,這樣的中考還有什麼意義,還能起到其應有的作用嗎?中考是重要的指揮棒,具有重要的槓桿與牽引作用,中考體育有擺脫應試的束縛,真正放眼學生的興趣,著眼學生的習慣,才能讓體育鍛鍊成為學生生活的常態,才能指引中小學將「每天鍛鍊一小時,快快樂樂一輩子」的理念埋藏在學生的心間,成為學生自覺的行動。

再者,每一個人的個人素質是不一樣的,在體育學科,學生的差異性表現更加強烈,一部分學生天生具有體育的稟賦,不用訓練,也能在體育考試中取得高分,而另一部分學生,即使每天堅持鍛鍊,也很難在體育成績上取得突破。

大一統的體育測試工作,無視學生的個體差異,僅重視結果性評價,而無視學生過程性的努力,顯然對於一部分學生來說是不公平的。

體育中考應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差異性,讓學生通過鍛鍊、通過努力,能夠取得優異的體育成績,而非靠著先天的身體素質,輕而易舉地取得高分。

體育教學要徹底改變應試體育的傾向,樹立正確的體育觀,這需要學校體育教育工作者努力,同時,更需要體育考試改革的跟進與深入。

期待教育主管部門立足學生實際,著眼學生的長遠發展,科學設計體育考試科目、評價方式,不僅要重結果,更要重平時;不僅要重素質,更要重興趣,切實讓學生將體育鍛鍊作為自身的需要,作為成長的途徑。

當然,教育主管部門更要將中小學體育工作納入對學校督導考核評估系列,充分發揮評估的威力,通過經常性的督導,糾正應試體育的行為,切實將學校的體育工作從常規抓起來。

□文/本社評論員線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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