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車的看過來!泉州駕校年底前試水「先培訓後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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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網8月3日訊(記者 廖靜 通訊員 林泳坤)記者從泉州市交通委獲悉,按照交通運輸部部署,泉州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在現有計時培訓的基礎上,正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的收費服務模式改革的前期工作

目前,交通部門正在開展調研摸排,升級培訓學時管理系統,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制定工作推進計劃,預計年底前將在全市50%的駕培機構中逐步推行該模式。

屆時,培訓前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和分階段預收培訓費用的傳統收費模式,將與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的新型收費模式並行,不同收費模式的具體收費標準由駕培機構根據規定及自身情況制定。

市民可以在符合條件的駕培機構中自主選擇適合自身的收費模式,與駕培機構簽訂有效的培訓合同。

「新型收費模式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全部培訓完以後一次性繳費,而是按照所簽訂合同約定的內容,學員每次學完一定學時後,必須繳納相應學時的費用,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學習。

」泉州市交通委駕培科孫科長介紹,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的新型收費模式相比傳統模式,更能滿足部分學員的個性化需求,減輕學員一次性預付所有費用的資金壓力。

學員可以自主選擇教練、教練車、學車時段等,對教練員未按規定培訓的,還可以拒付學費,要求駕培機構更換教練員。

駕培機構要想吸引學員,就必須提高自身軟硬體設施、提升教練員的教學技能和服務態度。

「根據市場規律的調節作用,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的新型收費模式類似於「分期付款」,預計收費標準相對來說會比傳統模式「一次性付款」高一點,選擇何種模式,到時完全交由市民自己決定。

」孫科長預測。

本月起,泉州交通部門將督促駕培機構按統一的格式,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學時單價、教練員以及培訓時段等信息,相關信息必須向運管機構備案。

而針對新型收費模式具體如何實施,交通部門將指導條件成熟的駕培機構研究制定相應細則。

「不管傳統模式還是新型模式,學員學車必須記住的一點是,要在貨比多家後就近選擇合適的駕培機構報名參加培訓,與駕培機構簽訂蓋有單位公章的培訓合同(協議),並保存好合同(協議)及收費憑證。

」孫科長提醒,一旦與駕校產生糾紛或遇到服務質量問題,學員可憑合同(協議)、收費憑證與駕培機構協商解決,或撥打教練車兩側前車門上噴塗的轄區運管所監督投訴電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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