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肋三十]30-職場心得之會得多不如學得快 - iT 邦幫忙 - i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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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都認為從事資訊業就是要不斷的學習,這句話大致上是沒錯,在這裡我想加上一點附註,就是:在不同的階段要有不同的學習方向。
就拿程式設計來說,要學習它的觀念、它的精神,至於語法是小事,而在功能上只要能完成系統規格就可以了,然後把時間花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面。
什麼是更重要的事情呢?就我的心得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會得多不如學得快,學得快不如找得快,找得快不如管得好」。
我以自己使用程式語言的歷史來看,在學校學的是Pascal,剛出社會用COBOL和Clipper,再來用了一陣子的FoxPro,接著用Unix S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