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無限公司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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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無限公司是公司組織形式之一。

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負有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出資人所發起組織的社團法人。

在股份無限公司中,如果公司經營失敗,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抵償 ...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股份無限公司/8459636 複製 複製成功 股份無限公司 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概述图,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 股份無限公司是公司組織形式之一。

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負有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出資人所發起組織的社團法人。

在股份無限公司中,如果公司經營失敗,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抵償公司所欠債務時,公司的全體股東必須以自己的全部財產負責還清公司所欠債務。

它具備以下特點:(1)發起人必須有半數在國內住所,股東人數不能很多;(2)股東可以用現金或現金以外的財產充作股金;(3)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連帶無限清償的責任,不享有股份有限公司所擁有的財產保護權力;(4)該公司的股東,如未經其它股東的同意,不得將本人的股份轉讓他人;(5)股份無限公司是一種合夥企業,在國外也稱為“人合公司”或“合名公司”,因為這種公司通常是以它的一個或兩個股東的名字作為公司的牌號,是以股東個人的信用、聲譽、地位作為對外信用的基礎;(6)股份無限公司的股東一般都親自參加公司管理,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時,每個股東都有執行業務的權力,並負有相應義務。

[1]  公司名稱 股份無限公司 公司性質 無限公司 股東人數 二人以上 責    任 無限清償責任 目錄 1 基本介紹 ▪ 定義 ▪ 股東權責 2 承認問題 股份無限公司基本介紹 編輯 股份無限公司定義 股份無限公司股東權責 無限公司的股東按照每個人在公司中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經營成果和承擔債務風險。

股東的股份只有經其他股東同意才能轉讓他人。

當公司清算或者破產時。

債權人首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若公司財產不能抵償全部債務,則債權人有權向股東索債。

而公司的股東因負連帶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要向其中一個股東索債即可。

股份無限公司承認問題 編輯 英國、美國等英美法系國家,其公司法不承認無限公司 [2]  法國等大陸法系國家承認無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參考資料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 2.    洪功翔.政治經濟學.合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12:138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7次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若瑜day (2018-05-30) 1 基本介紹 1.1 定義 1.2 股東權責 2 承認問題 百科協議    隱私協議    意見反饋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關閉 編輯 反饋 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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