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用字表9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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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掌、執掌. 職掌:負責掌管,職務。

執掌:管理。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需、須. 需:必要。

必需…、需要、需求… 須:應該、必得:仍須努力、務須注意、須知…… 國語辭典. 統一用字表970104 一、文詞用字一覽表 疑義用詞 甲詞 乙詞 出處 部定、校訂 法律之創制,用「制定」 行政命令之製作用「訂定」 法律統一用語 分、份 分:身分證、部分、身分、情分、過分、水分、充分 份:股份、一份、月份、省份(單位量詞) 申請、聲請 申請:對行政機關申請 聲請:對法院聲請 畫、劃 畫:名詞。

計畫、繪畫、規畫。

劃:動詞。

策劃、規劃、擘劃、劃分、重劃、比手劃腳 記錄、紀錄 記錄:當動詞,用「記錄」。

紀錄:當名詞,用「紀錄」。

製定、製作 書、表、證照、冊、據等用「製定」、「製作」,不用「制定」、「制作」 搜集、蒐集 一律用「蒐集」   盡量、儘量 一律用「儘量」   黏著、粘著 一律用「黏著」   含意、涵義 含意: 涵義:   涵義、意涵 涵義: 意涵:   布、佈 布:布置、公布、分布、宣布、布局 佈:佈道、傳佈   與、及 與:文句內僅有一連接詞時用「及」 有二連接詞時先「與」後「及」 常用字讀寫正誤表 兩、二 使用二     職掌、執掌 職掌:負責掌管,職務。

執掌:管理。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需、須 需:必要。

必需…、需要、需求… 須:應該、必得:仍須努力、務須注意、須知…… 國語辭典 NEED。

必不可缺,下接名詞 MUST,一定、應該,下接動詞 複、覆 複:重複、複習、複述 覆:反覆、答覆   做、作 做:指具體東西的製造,有「興辦」之意。

做文章、做作、做生意、做事、做活 作:抽象的形容。

作罷、作文、當作、裝模作樣   周、週 周:周圍、四周、周到、周知(指完整完全) 週:一週、週年、週轉(指循環不止)   練、鍊、煉 練:洗練、歷練、磨練、練就(反覆練習) 鍊:鍊子、項鍊、鍛鍊、錘鍊(有冶製義)   煉:煉鋼、煉丹、提煉、煉乳(以火燒鎔)     里、哩、浬 里:公里、英里、海里 哩:指英里(1英里=1609.315公尺)   浬:指海里(1海里=1852公尺)     蹟、跡、績 蹟:事蹟、古蹟、奇蹟、遺蹟(前人手澤) 跡:痕跡、跡象、蹤跡、遺跡(前人建築)   績:成績、功績、戰績     形、型 形:形狀、形體、形態、形勢、相形之下、隊形 型:模型、體型、類型、典型、轉型   查、察 查:巡查、查驗、調查、明查暗訪 察:觀察、診察、明察秋毫   地、的 地:……地+V(當副詞使用,後接動詞) 的:形容詞+的(當形容詞用,後面沒接)     如:漸漸的、無法克制的、……似的     疑義用詞 建議統一用法 出處 提升、提昇 一律採「提升」   ()( ) 一律用「( )」半形   阿拉伯數字、國字 項次、規格、數量一律用阿拉伯數字   教育行政機關、教育主管機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一律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敘寫 職業學校法 第□學期、上下學期 使用第一、二學期。

  教學效果、教學成效 一律用「教學成效」   教學目標 一律用「課程目標」   教學要點 一律用「實施要點」   設備標準、基本設備 視其意涵,如為「設備標準」,一律用「設備基準」。

如為設備標準下之說明,則維持基本設備。

  學分、學分數 學分:意與「時數」相同。

學分數:意為需修習且及格。

  簡稱敘寫 第二次序寫時,得採簡稱。

如:「…本架構表……」得簡稱為「…本表……」   職校95暫綱 教育部令頒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簡稱:職校「暫行綱要」 教育部94年2月5日台技(3)字第0940011888B號令 職校98課綱 教育部技職司設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工作圈」訂定預計98年公佈實施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設備基準」及各項配套措施,其全銜為: 「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簡稱:「課程綱要」。

文書作業不宜以簡稱出現,宜以全稱書寫之。

口語則可以使用簡稱。

決議儘使用全稱及簡稱,對內簡稱則不建議使用。

以下各項同此。

職校98課綱工作圈 教育部技職司設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工作圈」在協助教育部推動技職體系課程暫行綱要,規劃、執行各項配套措施、協調各課程中心、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後之相關意見及建議等,訂定98年課程綱要、設備標準及各項配套措施。

全銜為:「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工作圈」,對內簡稱:「工作圈」。

對外簡稱為:「職校98課綱工作圈」。

由台灣科大負責。

  「綜合業務小組」、「總綱小組」、「審查小組」及「課發研究小組」 工作圈依據工作任務,分設「綜合業務小組」、「總綱小組」、「審查小組」及「課程發展研究小組」,負責各項工作之推動及管控。

全銜分別為:「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綜合業務小組」、「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總綱小組」、「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審查小組」及「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課程發展研究小組」。

對內簡稱分別為:「綜合業務小組」、「總綱小組」、「審查小組」及「課發研究小組」。

對外簡稱為:「職校98課綱綜合業務小組」、「職校98課綱總綱小組」、「職校98課綱審查小組」及「職校98課綱課發研究小組」。

  一般科目課綱小組、 ○○群課綱小組 工作圈下設「一般科目暨各群課程綱要發展小組」,全銜:為「職業學校一般科目課程綱要發展小組」、「職業學校○○群課程綱要發展小組」,對內簡稱:「一般科目課綱小組」、「○○群課綱小組」。

對外簡稱為:「職校98課綱一般科目課綱小組」、「職校98課綱○○群課綱小組」   審查小組 全銜:「職業學校群科課程規劃工作圈審查小組」,對內簡稱:「審查小組」。

對外簡稱:「職校98課綱審查小組」   課程發展研究小組 課程發展研究小組:係由教育部另行遴選專案委託,負責與群科課程相關之基礎研究,研究之進度需配合工作圈所規劃之進度,並隨時提供工作圈所需之支援。

對內簡稱為:「課發研究小組」。

對外簡稱為:「職校98課程發展研究小組」。

  ○○群科中心學校 工作圈下負責各科課程綱要之推動及執行者為「○○群科中心學校」。

對內簡稱為:「○○群科中心學校」。

對外簡稱為:「職校98課綱○○群科中心學校」。

    二、法律統一用語表 統一用詞 說明 「設」機關 如:「教育部組織法」第五條:「教育部設文化局,……」 「置」人員 如:「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司法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

……」。

「第九十八條」 不寫為:「第九八條」。

「第一百條」 不寫為:「第一○○條」。

「第一百十八條」 不寫為:「第一百『一』十八條」。

「自公布日施行」 不寫為:「自公『佈』『之』日施行」。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由刑之處分,用「處」,不用「科」。

「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罰金用「科」不用「處」,且不寫為:科五千元以下『之』罰金。

「處」五千元以上罰鍰 罰鍰用「處」不用「科」,且不寫為:處五千元以下『之』罰鍰 準用「第○條」之規定 法律條文中,引用本法其他條文時,不寫「『本法』第○條」,而逕書「第○條」。

如:「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者,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法律條文中,引用本條其他各項規定時,不寫「『本條』第○項」,而逕書「第○項」。

如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依第一項宣告褫奪公權者,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

「制定」與「訂定」 法律之創制,用「制定」;行政命令之制作,用「訂定」。

「製定」、「製作」 書、表、證照、冊、據等,公文書之製成用「製定」,即用「製」,不用「制」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 法律條文之序數不用大寫,即不寫為:「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零」、「萬」 法律條文中之數字「零、萬」不寫為「○、万」。

    三、法律統一用字表 用字舉例 統一用字 曾見用字 說明 公布、分布、頒布。

布 佈   徵兵、徵稅、稽徵。

徵 征   部分、身分。

分 份   帳、帳目、帳戶。

帳 賬   韭菜。

韭   礦、礦物、礦藏。

礦   釐訂、釐定。

釐 厘   使館、領館、圖書館。

館   穀、榖物。

榖 谷   行蹤、失蹤。

蹤   妨礙、障礙、阻礙。

礙   賸餘。

賸 剩   占、占有、獨占。

占 佔   牴觸。

牴 抵   雇員、雇主、雇工。

雇 僱 名詞用「雇」。

僱、僱用、聘僱。

僱 雇 動詞用「僱」。

贓物。

贓   黏貼。

黏 粘   計畫。

畫 劃 名詞用「畫」。

策劃、規劃、擘劃。

劃 畫 動詞用「劃」。

並。

並 并 連接詞 聲請。

聲 申 對法院用「聲請」。

申請。

申 聲 對行政機關用「申請」。

關於、對於。

於 于   給與。

與 予 給與實物。

給予、授予。

予 與 給予名位、榮譽等抽象事項。

紀錄。

紀 記 名詞用「紀錄」。

記錄。

記 紀 動詞用「記錄」。

事蹟、史蹟、遺蹟。

蹟 跡   蹤跡。

跡 蹟   糧食。

糧   蒐集。

蒐 搜   菸葉、菸酒。

菸 煙   儘先、儘量。

儘 盡   麻類、亞麻。

麻   電表、水表。

表 錶   擦刮。

刮 括   拆除。

拆 撤   磷、硫化磷。

磷 燐   貫徹。

徹 澈   澈底。

澈 徹   祗。

祗 只 副詞 法律統一用字表資料來源:行政院民國62年訂頒(62年3月13日立法院(第1屆)第51會期第5次會議及第78會期第17次會議認可.)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手冊附表74.3.18.修正事務管理手冊文書處理篇附錄二   四、體例格式(含內文及表格) (一)文字:1.中文字型:標楷體。

2.英文、數字、符號字型:TimesNewRoman。

3.標題字:16pt(第○章)、14pt(大標—壹、貳、叁)。

4.內文:12pt。

5.表格:視需要調整大小為12pt或10pt。

6.符號:一律為半型。

(二)版面:採直式橫書,A4紙張,上下左右邊界為2.5公分,裝訂邊為0公分,套用整分文件。

(三)內文段落格式:各行行距及表格內行距:單行間距。

與前段間距:0。

與後段間距:0。

(四)章節編號:1.勿採用自動產生編號。

2.各單元要點是否有遺漏章或節之序號。

3.各章、節序號有錯誤編碼之情形。

4.並注意編號之正確性。

(五)表格體例格式:1.框線一律採用黑線,1/2pt及網底,無網底。

2.字型及大小:12pt或視需要調整大小為10pt。

3.表格內編碼及內縮:依體例格式。

4.表格列高及欄寬是否合宜,高度為指定高度:0,最小高度。

5.表格編碼:採「表○○-○」文字置中,依序採流水號編排。

6.表格外框左右貼於邊界。

(如無法調整請使用Alt鍵及滑鼠做微調) 7.表格跨頁統一需分頁,並於上面加註「表○○-○  ○○○○○○○○(續)」(跨頁可採用Shift+Ctrl+Enter即可),並請注意跨頁後的文字是否一致。

(六)目錄及頁碼:1.頁碼設定 (1)請於「插入-頁碼」中設定。

位置-頁尾;對齊方式-外。

(2)目錄之頁碼以羅馬數字編列,其於以數字編列。

2.目錄設定:以「參照」->「索引及目錄」->自動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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