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缺額達3分之1是否應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公司登記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倘有董事解任缺額達3分之1時,董事會應於3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又股東臨時會之召集程序,應依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登記服務 快捷連結 公司法第235條等修正(員工酬勞) 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作業及線上繳費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公司登記資料查閱及影印 有限公司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
基本資料查詢 案件進度查詢 登記案件進度查詢 代轉國稅局查詢
便民服務 最新消息 櫃檯介紹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便民措施 「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用途、消防安檢、飲食衛生」公開資訊查詢
法規查詢 統計資訊 臺北市公司登記家數及資本額變動表 臺北市公司登記設立變更及解散清冊(最新資料)
其他機關 常見問答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臺北市商業處 商業登記主題網 常見問答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臺北市商業處 商業登記主題網 常見問答
menu 登記服務 快捷連結 公司法第235條等修正(員工酬勞) 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作業及線上繳費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公司登記資料查閱及影印 有限公司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
基本資料查詢 案件進度查詢 登記案件進度查詢 代轉國稅局查詢
便民服務 最新消息 櫃檯介紹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便民措施 「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用途、消防安檢、飲食衛生」公開資訊查詢
法規查詢 統計資訊 臺北市公司登記家數及資本額變動表 臺北市公司登記設立變更及解散清冊(最新資料)
其他機關 常見問答公司登記主題網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首頁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董事缺額達3分之1是否應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倘有董事解任缺額達3分之1時,董事會應於3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又股東臨時會之召集程序,應依公司法172條規定於10日前召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15日前)辦理。
(公§201、§172、經90.12.25商09002272920號函)
此頁資訊有幫助嗎?
滿意度調查此頁資訊有幫助嗎?滿意度調查感謝您提供寶貴的意見!
1顆星
2顆星
3顆星
4顆星
5顆星
送出
點閱數:528
資料更新:109-08-0716:43 資料檢視:109-11-0917:39 資料維護:臺北市商業處
回上一頁
::: 登記服務 快捷連結 公司法第235條等修正(員工酬勞) 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作業及線上繳費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公司登記資料查閱及影印 有限公司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
基本資料查詢 案件進度查詢 登記案件進度查詢 代轉國稅局查詢
便民服務 最新消息 櫃檯介紹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便民措施 「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用途、消防安檢、飲食衛生」公開資訊查詢
法規查詢 統計資訊 臺北市公司登記家數及資本額變動表 臺北市公司登記設立變更及解散清冊(最新資料)
其他機關 常見問答 問卷調查 下方連結 隱私權保護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意見信箱
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中午不休息)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市話、手機直撥「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6485、6491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1樓更新時間:106-07-18
更新日期111-05-04
延伸文章資訊
- 1董事僅剩2 人仍可召開董事會
授權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 中文摘要:, 董事缺額達1/3時,董事會應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由於股東會係由董事會召集,因此經濟部 ...
- 2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1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已充任董事或監察人違反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當然解任。 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 ...
- 3臺灣證券交易所法規分享知識庫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 ...
- 4董事缺額達3分之1是否應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 公司登記 ...
倘有董事解任缺額達3分之1時,董事會應於3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又股東臨時會之召集程序,應依 ...
- 5公司法第201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