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FAQ-熱門問答-11.傷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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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簡小姐問: 我在電子廠上班,上個月因為腎炎住院18天,出院後也在家休養了10幾天。

雖然健保幫我付了大部分的醫療費用,但我卻一個月沒薪水領,同事告訴我勞保可以補助薪資,但只限住院期間而且還要扣掉前3天。

請問,為什麼要限住院期間?又為什麼要扣3天?而我的情況可以領到多少?簡小姐同事所提的補助,指的就是勞保的傷病給付。

勞保傷病給付的目的,在於補助被保險人因傷害或疾病在治療期間所導致的薪資損失,因此,如果被保險人在傷病治療期間仍能繼續工作,或投保單位仍提供原有薪資的話,就不能申請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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