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傷病給付? @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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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病給付      普通傷害普通疾病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給付標準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

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請領手續請領傷病給付,應檢送下列書據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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