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題大作!政院發千張公文宣導「紀錄」與「記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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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題大作!政院發千張公文 宣導「紀錄」與「記錄」差異 (台北報導)到底是「紀錄」、還是「記錄」?不僅一般民眾常分不清楚,就連公家機關都「霧煞煞」。

行政院為此在4月3日行文給全國所有行政機關、縣市政府,內容稱「為求機關公文用字正確並有一致性規範」,要求所有單位依據「法律統一用字表」,搞清楚「紀錄」用法。

一位不具名公務人員爆料,這種指令明明可透過網路等更有效率的方式宣導,行政院卻以公文方式,讓各單位都必須要把公文印出來,浪費上千份紙張,不僅不環保,也浪費公帑。

公文內容顯示:為求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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