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盜版片源製播新聞】製播新聞的合理使用範圍到哪邊?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但如果這樣的使用行為是在合理範圍內,仍然可以引用該則已經公開發表的新聞,但必須要明示影片的出處。
新聞中使用電視劇畫面是否合法呢?
即時
熱門
政治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TAIPEITIMES
求職
爆
Search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評論首頁
政經
社會
生活
國際
名人
言論
專欄
媒體
投書
自由評論網粉絲團
自由影音
即時
熱門
政治
社會
生活
國際
地方
蒐奇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健康
地產
專區
服務
自由電子報APP
自由電子報粉絲團
自由電子報Line
自由電子報Twitter
熱門新訊
評論
>
媒體
法操》【盜版片源製播新聞】製播新聞的合理使用範圍到哪邊?
大家常常會看新聞台引用電影、電視劇片段作為新聞報導內容,但不知道大家會不會有疑問: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會侵害著作權嗎?
法操FOLLAW
2019/04/2509:00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日前中天新聞製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相關報導,雖然在畫面中標示「翻攝公共電視」,但畫面右下角卻出現盜版片源網址的浮水印。
針對此事件,公視官方粉絲專頁表示:「針對同業使用盜版畫面作為新聞素材,公視已立即通知請其下架,並再次重申「我們與惡的距離」網路上盜版猖獗,呼籲觀眾及媒體同業不論觀看或是散佈,都屬盜版行為。
公視已循法律途徑解決,懇請以行動支持正版、支持臺劇。
」
新聞的合理使用範圍(註1)
大家常常會看新聞台引用電影、電視劇片段作為新聞報導內容,但不知道大家會不會有疑問: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會侵害著作權嗎?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實上,當新聞剪接電影、電視劇片段並放在自己的新聞影片中這樣的行為,單就行為本身來看,已經屬於一種重製行為,但要說這樣就構成侵權仍然過早,還必須要看這樣的行為究竟有沒有符合「合理使用」這種「阻卻違法事由」。
(註2)
著作權法的立法者在立法之初,其實就有想到了新聞報導中可能會引用到其他著作的狀況,因此在立法時,為了避免新聞工作者在製播新聞時擔憂自己製播的新聞可能侵權而不願製播新聞,在著作權法上就特別將新聞報導列入其中一種合理使用態樣。
然而,就算他屬於一種合理使用的態樣,也不代表製播新聞就一定可以以合理使用規定阻卻違法,仍然必須要符合幾個要件才行:
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49條)為報導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52條)應明示出處。
(著作權法第64條)關於這3個條文的適用方式,智財局的解釋認為:依據第49條的規定,明示只能利用在報導過程中接觸到的著作,因此如果是剪接其他新聞台的新聞報導來補足自己未拍到的部分,並不能使用本條規定阻卻違法。
但如果這樣的使用行為是在合理範圍內,仍然可以引用該則已經公開發表的新聞,但必須要明示影片的出處。
新聞中使用電視劇畫面是否合法呢?
回到新聞事件,究竟將電視劇畫面放入新聞中會不會構成侵害呢?
如果說今天中天使用的是官方片源的話,依照著作權法第49條及第52條的規定,該影片應該會屬於報導中所接觸到的著作、或至少是為報導的必要的內容,只要報導中使用該影片的的質、量在「合理範圍」內,就可以阻卻違法。
然而,今天的新聞中,從新聞畫面來看,中天所使用的影片來源並非來自該劇授權在網路上播映的「公視+」、「catchplay」、及「HBO」等三個影音網站,應該是未經授權的盜版片源。
引用這些盜版片源作為新聞報導的內容,究竟可不可以用合理使用的規定阻卻違法呢?目前實務上似乎還沒有相關見解,有見解認為,在此處的引用的著作應該要顧及來源正當性,因此使用盜版片源製播新聞片段,仍然可能會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侵害;但也有認為,如果有要求來源合法性,著作權法會在法條中(如第57條)特別強調,由於第49條及第52條並沒有特別強調著作的合法性問題,因此在此只需要討論質量是否在合理範圍內,可能是立法漏洞。
(註3)
在這邊我們仍然要提醒大家,收看盜版影片由於必須將影片下載到自己電腦內,因此仍然有可能構成著作權法上「重製權」的侵害。
在製播新聞、影片時,也要使用正版片源、經著作權人同意、並標註清楚原著作權人資訊,才能避免侵權事件的發生喔。
在製播新聞、影片時,也要使用正版片源、經著作權人同意、並標註清楚原著作權人資訊,才能避免侵權事件的發生喔。
(圖取自ptt)
註解
1、我們必須先跟大家建立一個觀念:所謂的「合理使用」,是在審查行為是否侵害著作權的「阻卻違法事由」階段討論。
通常情況下,我們會先認定一個行為符合侵害著作權的行為情況後,再去討論這樣的行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來阻卻行為的違法性;也因此,如果案件中行為人的行為並不是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或不構成著作權侵害時,也就不用討論是否為合理使用。
2、關於合理使用性質為何目前有不同見解,也有認為是「阻卻構成要件該當」,本文採取阻卻違法事由說。
3、另就中天同一新聞中引用「其他家媒體引用的電視劇畫面」,由於中天新聞的記者可以向公視請求授權,引用「其他家媒體引用的電視劇畫面」這部分是否符合第49條及第52條的「必要範圍」仍然有所疑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操 【盜版片源製播新聞】製播新聞的合理使用範圍到哪邊?
不用抽不用搶現在用APP看新聞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法操》【獄政改革刻不容緩!】執行死刑會不會是變相「剝奪受害者人權」?
法操》死刑怎麼執行?執行人員的心理壓力怎麼解套?
法操》【uber與計程車爭議】uber不是合法了嗎?
法操》什麼是現行犯逮捕?可以順便搜包包嗎?
編輯精選
自由廣場》下一代主力戰機不宜叫停
自由開講》政府全方位減少國人被害被騙酸言酸語不如提解方
德瑞克說碳金融》第三十四講:「氫」如鴻毛,還是重如泰山?談氫能源發展方向
自由開講》韓國軍機造訪臺灣背後的啟示
自由開講》執法碰上立委用心辦案居然得想方設法
自由廣場》請勿污名化台語教師
最新文章
自由廣場》回應「適度展延非核家園時程」
自由廣場》只有司機該負責嗎?
自由廣場》為彰化地院的公正判決喝采
自由廣場》政治追殺林姿妙?國民黨沒詞了?
自由廣場》漫畫
熱門文章
自由開講》韓國軍機造訪臺灣背後的啟示
星期專論》美國戰鬥機為裴洛西議長訪台護航?
胡,怎麼說》中共「統一」台灣,就是外來政權「殖民」台灣!
胡,怎麼說》在台灣如過街鼠!國民黨為何應召去受中共「胯下之辱」?
胡,怎麼說》823祭!當年說「匪砲擾射金馬」,現在的國民黨變「匪砲」擾射台灣!?
政經
社會
生活
國際
名人
言論
專欄
媒體
投書
延伸文章資訊
- 1將電視節目畫面截圖放在網拍上是否會侵害著作權? - 東海大學
該案中的受保護電視節目為三立新聞台的政論性談話節目「新台灣加油」,電視節目 ... 其次,著作權侵害須考慮合理使用的適用,因為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 ...
- 2電視新聞直接引用或翻拍PTT或YouTube沒侵害著作權嗎?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此一合理使用,不必獲得授權,而是不是「在合理 ...
- 3解釋資料檢索-電子郵件1040615b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二、所詢以第三人之新聞畫面片段、報紙雜誌報導等他人著作,作為紀錄片素材,加以 ... 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仍需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始得加以利用。
- 4製作節目可否使用已在新聞上播出之他人影片? - 著作權筆記
1682◎電視台製作節目時,可否使用已在新聞上播出之他人影片約四十秒畫面? ... 第四十九條之時事報導,其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利用他人著作,合理使用空間較寬,至於 ...
- 5新聞報導「合理使用」之認定 - 天晴和永法律事務所
被告等重製系爭報導1之精華(對被害人及律師之訪問畫面)、2的精華(人物跟拍)部分製成甲、丙報導及乙、丁報導(原證5、6),實已逾越報導的必要範圍。被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