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 中華民國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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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調整後,月薪制勞工的每小時工資額是否改為158元?答: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例如: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3,8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元(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4,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00元)。
2.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答:按月計酬者如每月工資為23,800元,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