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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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藥事法已提案修法建立「專利連結制度」,專利法也配合針對與該協定規定不同之處,提出擴大專利優惠期之適用、配套修正先使用權之規定、導入專利專責機關審查延遲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法案評估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5年10月 更新日期:105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劉厚連 編號:B01151 為因應我國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創造有利條件之需要,我國已朝符合TPP標準的法規方向,進行相關法規檢討。

其中藥事法已提案修法建立「專利連結制度」,專利法也配合針對與該協定規定不同之處,提出擴大專利優惠期之適用、配套修正先使用權之規定、導入專利專責機關審查延遲而延長專利期間之制度及配合專利連結制度明確起訴依據等修法內容,並於2016年8月將「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本院審查 。

本評估報告首先就修正草案之修正背景加以說明,其次簡要敘述修正草案之提案理由及修正重點,再針對修正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提出以下修正建議: 一、優惠期期間放寬之修法,宜授權配合TPP談判之需要,另定施行日期; 二、優惠期的主張、鬆綁申請優惠期之事由,仍應以授權訂定辦法規範以利遵循;三、優惠期主張應提出聲明,但得以較寬期限內補繳相關證明文件; 四、發明專利申請因專責機關審查延遲之延長專利權,應檢具相關文件; 五、為落實專利連結制度,藥品許可證申請人提起確認訴訟之起訴範圍宜具明確性。

又本草案之施行日期宜配合TPP談判之需要制定,也爭取業界轉型的時間。

最後,根據檢討評估結果,彙整成為條文對照表,俾供委員審查法案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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