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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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法§165 相關判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 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 ...
- 2公司法§165-全國法規資料庫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 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 ...
- 3公司法第165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二、次按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規定,分派股息紅利基準日之前5日停止股東名簿變動,並以該停止股票過戶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為配發股息及紅利之對象,縱日後股東有 ...
- 4公司法問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如何變更? - 碩豐法律事務所
公司發行的是「無記名股票」,依公司法第164條第3項規定,無記名股票之 ... 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公司法第165條第1項條規定), ...
- 5公司法第153、164、165、169 條(95.02.03 版)
檢視現行法條, 第164 條, 記名股票,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並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無記名股票,得以交付轉讓之。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65 條, 股份之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