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休學年限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碩士休學年限」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學分計算問題 - 教育部開放式大學資訊網
現行部分學校修業年限為4至6年,並得休學2年,與本方案修業年限10年已無差別。學校是否不用申請?以避免過多行政負擔。 本方案著重協助在職學生、無休學、學分累積及 ...
- 2註冊及研究生教務相關規定 - FAQ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
主題二:休學、復學、延長修業年限
- 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則
第七十一條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逾期未註冊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二、修業期限屆滿,仍未修完應修科目與學分者。 三、學位考試不及格,經重 ...
- 4國立中央大學學則
前項缺額不含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外加名額造成之缺額。辦理轉學招生後, ... 第十三條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不能修滿應修學分者,得延長其修業期限,最長以二年為限。
- 5研教組
Q1-6:碩、博士班研究生之修業年限為何? A: 碩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另可申請休學兩年(不計入修業年限)。 博士班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