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最熱門的興趣課,我卻沒有讓孩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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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還沒有正式開始,好幾個群里的媽媽們都在忙著組團給孩子報興趣課學游泳。
七嘴八舌的談論著讓孩子學會游泳的好處。
有的說:現在溺水事件太多,讓孩子學會游泳算是一種自我保護,掌握一種生存技能;有的說:讓孩子多在水裡泡泡,以後下水就不會出意外;有的說:反正也不貴,就當讓孩子玩玩水了。
要說,游泳課應該算得上是暑假最熱門的興趣課了,沒有性別限制,沒有年齡限制,沒有健康要求,有的是只要報名繳費,由教練統一帶隊,在水裡泡泡,學著在水中呼吸、換氣、潛水、蛙泳,集中訓練10-15天,即可以順利畢業。
這樣的興趣課,我保持中立態度,不批判也不接受,但我不會讓孩子去上課。
每個溺水事件中,並不只是不會游泳的人才會發生意外,往往是自以為會游泳的人,才會毫不懼怕的往水裡趟,才會無所顧忌的逞能。
我親身發生的事情,雖然已過20餘年,現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那時剛學會了蛙泳、自由游,在泳池裡能游80-100米遠。
有個男同學向我發起挑戰,看看誰先到達泳池的對岸,我欣然接受。
就在我一直往前沖的同時,沒聽到後面有動靜,便停下來轉回頭去觀看時,一不小心沉入2米深的水底,那時恐懼得頭腦一片空白,手忙腳亂的瞎掙扎,越掙扎越嗆水,好在幾米外的班長發現事情不妙,竄過來迅速把我提出水面,這一小命可算保住了。
不知道事有湊巧還是冥冥中註定,當初與我游泳比賽的同學,若干年之後,不幸的溺水事件發生在他家兒子身上。
他們父子倆一如既往的去游泳館游泳,兒子已經8歲,6歲不到就開始上興趣課學游泳,雖不算游泳健將,但在業餘水平里,單次能游上100-150米也是很不錯的。
也許是因為兒子會游泳,同學在給兒子沖完涼後任他一個人在游泳池邊等候,待他自己沖完涼出來找兒子時,卻怎麼也找不到,後來才發現已經溺亡在游泳池底部。
溺水!溺水!又是溺水!
2018年的暑假才剛過一半,卻在7月下旬短短的幾天時間內,發生幾起群體性的孩子溺水事件:
1.2018年7月20日,廣西白沙邦溪,2個男孩相約到水庫游泳,雙雙溺亡;
2.2018年7月22日,安徽太和縣,4個孩子下河游泳,3個不幸溺亡;
3.2018年7月24日,四川達州渠縣,5個孩子結伴去河裡游泳,3人溺水死亡,1人失蹤,1人獲救;
一樁樁,一件件,無不令人感到錐心刺骨的痛!這些都是會游泳能游泳的孩子,才敢於擅自下到水中去。
事實上,學習游泳最大的誤區就是讓孩子學會游泳是一種生存技能。
在水中遇到意外,只有專業人士才能做到自保。
我們讓孩子學會游泳,充其量只是一種強身健體的運動。
既然善泳者溺於水,那麼,我暫時不打算讓孩子學游泳,原因有:
一、孩子還處於無知無畏的年齡,一旦學會了游泳,不管見了江河,還是湖海,甚至池塘,小水潭,她都敢去親近水,甚至跳進水裡去痛痛快快玩耍。
因此,不讓孩子學會游泳,是讓孩子對水保持一定距離的敬畏,才是當下安全教育中,避免溺水事件的最行之有效方法;
二、孩子還處於頭腦發熱衝動的年齡,萬一遇到別人溺水事件,她便會仗著自己會游泳去見義勇為。
哪怕她能理智地克制自己不衝動,但眼睜睜的看著別人受難而不伸手去救援,對她的良心也是一種嚴峻的考驗。
因此,不讓孩子學會游泳,是讓孩子對樂於助力界定於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會游泳,孩子才能心安理得地不貿然下水救人;
三、孩子現階段的精力和時間很有限,集中訓練10幾天只學些皮毛的課程,學了也沒有什麼作用。
因此,暫時不學也罷。
游泳是一項非常純粹,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有氧運動,可以與孩子終生相伴。
因此,待孩子有了充足的時間,再讓她去學習游泳,並且長期堅持幾個假期,從專業角度地專注去學,反覆練習。
即便達不到專業運動員的標準和要求,但也要按專業的方法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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