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導學生進行「有意義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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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學校調研,聽很多學生反映:對課堂上教師所傳授的知識沒有多大興趣,當堂能夠聽得明白,但很快就會忘掉;對那些自己可以親自動手的課程,如實驗課、信息技術課等,則興趣盎然,相關的知識也學得快、記得牢。
之所以出現這種差異,是因為後者更能夠喚醒學生的求知慾,引導學生進行「有意義的學習」。
什麼是「有意義的學習」?人本心理學家羅傑斯認為,有意義的學習是一種對個人的行為、態度、經驗、個性等方面發生影響的學習。
在他看來,「有意義的學習」包含四個因素:學習必須有學生自己參與;學習應該是學生自我發起的;學習是滲透性的;必須有學生的自我評價。
為了促使學生更多地開展「有意義學習」,教師應在以下四個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加強課前預習。
預習開始前,教師要明確告訴學生本部分內容在整個知識體系中的地位和對今後學習的重要性,以增強學生學習的動力。
在預習過程中,學生可以對所學內容進行初步的感覺、發現、探索和領會,弄清楚哪些內容可以通過自學掌握,哪些內容掌握不了,可以提出哪些問題,等等。
這種提前介入不僅能增強教學的針對性,還能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參與意識,是促進學生開展「有意義學習」的有效途徑。
第二,根據預習成果,確立課堂教學目標和教學重、難點。
在傳統的課堂上,教師往往依據教學大綱和自己對教材的理解制定教學目標和重點、難點,無視學生的學情和需要,從而造成了課堂上無意義學習。
既然有了預習的這一環節,教師就應依據學生的需要設計教學內容,解決大部分學生在預習中遇到的問題。
第三,精心組織課堂教學,運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讓學生感受知識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培養學生科學精神和人文素養。
好奇心是人類的天性,學習是一個探究和發現的過程。
教師要轉變教學觀念,激發和保護學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慾,向傳統的灌輸式、接受式學習方式宣戰,積極倡導「我的課堂、我做主」,把課堂還給學生。
在這樣的課堂上,教師不再以知識的擁有者和權威自居,而應成為學生學習的促進者和參與者,隨時根據學生自學時遇到的問題和學生思維發展的路徑,調整教學思路,設計問題情境,引導學生通過質疑、思考和研究,深入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讓學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體驗成功的樂趣。
第四,改革評價方式,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價,激發學生學習的內驅力。
傳統的學生評價,評價權往往掌握在教師和家長手中,,學生從小就失去了自我評價的機會,從而在學習和生活中失去自我。
教師要敢於把評價權交給學生,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價,讓學生清楚知道通過本節課的學習,自己能學到哪些有用的知識和方法,培養了哪些能力,情感上受到什麼薰陶,還有那些知識沒有掌握,如何補救,等等,通過這一番深刻的自我評價,學生才有可能實現身心的全面發展。
(作者王營,蒲公英評論獨立評論員,文章第32次入選「銳評」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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