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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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要求

1.基坑(槽)、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築作業前,應按照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施工方案。

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負責人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

2.土方開挖前,應確定地下線管埋置深度、位置及防護要求後,制定防護措施,經項目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作業,土方開挖時,施工單位應對相鄰建築物、道路的沉降和移位情況進行觀測。

3.項目部應做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的規劃,臨時排水不得破壞相鄰建(構)築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邊坡,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流、排瀉或地下水管滲漏時,施工單位應組織排水,對基坑採取保護措施。

開挖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時,施工單位應合理選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槽)、邊坡設置坑(槽)臂支撐時,項目部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鄰建(構)築物等情況的設計支撐。

拆除支撐時應按基坑(槽)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邊坡塌方或相鄰建(構)築物產生破壞,必要時採取加固措施。

5、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築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

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孔邊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並不得小於1.5m。

6、基坑(槽)作業時,項目部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攀登設施專用通道,作業人員不得攀爬模板、腳手架等臨時設施。

7、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範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

8、地質災害易發區施工時,應根據地質勘察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

施工時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爆破施工時,應防止爆破震動影響邊坡穩定。

9、為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造成邊坡塌方或土體破壞。

基坑(槽)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槽)壁的穩定情況。

10、模板作業時,應對模板支撐宜採用鋼支撐材料作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鏽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鬆動的鋼支撐材料和竹材作立柱。

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並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應採取排水措施,對地面平整、夯實,並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後,方可用以支撐立柱,斜支撐立柱應牢固拉接,行成整體。

11、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施工及模板作業時,應指定專人

指揮、監護,出現位移、開裂及滲漏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後,方可作業。

12、樓面、屋面堆放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控制數量、重量,防止超載。

堆放婁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並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13、項目部應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範,確定臨時建築和基礎型式和平面布局,並按施工規範時行施工,施工現場臨時建築與建築材料的間距應符合技術標準。

14、臨時建築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時,應採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圍牆牆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牆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

施工圍牆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貨物等的警告。

15、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在組裝後進行驗收,經驗收全權簽字後,方能使用。

對搭設在空曠、山腳等處的活動房應採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6、雨期施工,應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暢通。

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時,應採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深基坑特別是穩定性差的土質邊坡、順向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因素。

提出預案措施。

17.冬季解凍期施工時,應對基坑(槽)入基礎樁支護進行檢查,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施工。

施工工藝技術要求

1.施工前期準備

(1)放線定位,用經緯儀和鋼尺,在軸線定位基礎上,定出深層攪拌樁的位置,放出白灰線。

(2)挖掘溝槽。

根據圍護的實際寬度,利用挖掘機挖出與圍護寬度相當的溝槽。

⑶利用經緯儀和鋼尺放出圍護內外邊線,並用鐵絲固定。

⒉施工工藝

⑴定位。

鑽機到達指定樁位,對中、整平。

利用經緯儀檢查鑽機垂直度。

⑵預拌下沉。

根據電機的電錶控制下沉速度,通常為0.38~0.75 m/min。

如下沉速度太慢,可輸入少量清水以利鑽進。

⑶壓漿前,先製備水泥漿,並放入集料斗中。

⑷鑽頭下到樁底標高時,即行噴漿攪拌提升,邊噴邊攪拌;提升速度為0.3~0.5m/min。

為使軟土和水泥漿攪拌均勻,重複上下攪拌,兩根樁之間的搭接在20cm 左右。

⑸每次成樁後,必須及時用灰漿泵注清水,對注漿管和噴漿頭進行清洗。

⑹移位。

根據鑽機上的的刻度,每次移位50cm。

⒊注意事項和質量控制

⑴注漿連續,並應使轉速、鑽速,提升速度及供水保持均勻。

⑵對有抱鑽和冒漿的地塊土層,在鑽進時可注入一定的清水,以提高轉速和降低鑽速。

⑶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的配合比及水灰比進行施工,不得任意約定俗成小或增大。

⑷為準確控制鑽進速度,應先在機上作深度標誌,以利施工中的觀測記錄。

由施工員進行複查無誤後,方可噴漿攪拌和重複噴漿。

當出現鑽機跳動、搖晃等非正常現象時,應停機檢查。

鑽進濃度不得小於設計深度。

⑸攪拌過程中不得中途無故停機。

如發現停電堵塞等現象,應及時提出檢查,排除障礙後,再進入停漿面以下1m噴漿攪拌,以保證樁的連續。

⑹必須有專人實測送漿量,每根樁實測一次,如發現噴漿量不足,應復噴復攪。

⑺如遇地下障礙等影響施工的因素,應及時與設計及建設方聯繫,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⑻記錄員必須按照記錄表中的內容認真填寫,每根樁記錄一次,嚴禁弄虛作假現象。

⑼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員應在現場隨時檢查,及時進行資料整理,發現問題及時和有關方面協商解決。

先進行2~3m試打樁,待試車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施工。

⑽垂直度偏差不得大於1.5%,搭接不得小於20cm。

⒋施工工藝流程

開挖溝槽→放樁位→復驗樁位→鑽機就位→預攪下沉→製備漿液→噴漿攪拌提升→重複攪拌。

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

⑴項目經理直接抓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工作,堅決執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思想重視,管理到位。

⑵施工人員必須執行深層攪拌樁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不得玩忽職守。

⑶施工人員進行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2m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

⑷施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各守其職。

⑸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確保安全施工。

⑹各種電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

⒍其他措施

⑴施工結束後,必須整理好各種資料,寫好施工總結,提交竣工圖紙。

⑵基坑開挖,檢查樁身質量,如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⒎基坑開挖後監測及補救措施

⑴基坑開挖前在蓋樑上做好監測標誌。

⑵基坑開挖後每天早晚兩次監測樁頂位移。

⑶每天把蓋梁後側出現的裂縫用混凝土補好,特別在雨天更應做到滴水不漏。

⑷如樁體出現漏水現象必須及時採取堵漏措施,以防產生樁體前後的動水壓力。

⑸檢查基坑面樁體有無水平裂縫,如有發現應及時採取卸載措施。

⑹基坑開挖一周後,如樁頂位移小於15cm且已基本穩定,可不再監測,但裂縫補漏必須天天進行。

井點降水施工

⒈基坑開挖前都必須經過井點降水,將基坑內水位降至基坑底以下1m左右,方可進行基坑開挖。

如果施工中遇到淤泥粉質粘土層中,該層土壓縮性大,含水率大,滲透係數大,基坑局部採用深層攪拌樁圍護,擬在基坑放坡範圍以外用輕型井點進行井點降水。

基坑開挖後,再在基坑底四周設一套井點,插3m井點管,降水兩周。

⒉施工順序及要求

⑴挖溝鋪管。

挖約1.5m深的井點溝槽,然後鋪設集水總管。

⑵沖孔。

用自來水衝出約6m深的孔(孔底標高在基坑底以下2m 左右),確保井點影響半徑內地下水位降至基坑底以下1m左右,孔徑不小於300mm,孔距1.6m。

⑶沉設井點管填砂濾料,砂料選用中粗砂,將井點管和集水總管連接好。

⑷井點系統各部位均應安裝嚴密,防止漏氣,連接集水總管與井點管之間的彎聯管採用軟管。

⑸每根井點管沉設後應檢驗其滲水性能。

井點管和孔壁之間填砂時,管口應有泥漿冒出,或向管內灌水時,能很快下滲,方為合格。

⑹井點系統安裝完畢,必須及時進行試抽,並全面檢查管路接頭質量、井點出水情況和真空泵運轉情況等,如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處理,檢查合格後,井點孔口到地面下0.5~1.0m範圍內應用粘性土填實。

⑺開始抽水後,每天早晚檢查兩次,發現漏氣、堵塞等現象,應及時修補。

挖土

⒈準備工作

(1)土方開挖前,將建築物控制點線標樁做好,建築物自然地面標高方格網測好,並做好標高工作基準點。

(2)用混凝土碎塊對出土路線路基進行加固,並在路周圍備好部分混凝土塊。

備好水泵等應急設備。

⒉挖土要點

⑴除局部圍護外,其他部分採用1:1台階式放坡開挖,台階寬度不小於1.5m,二次放坡可以對邊坡滑裂面進行分解,減小基坑塌方的機率。

⑵挖土前項目負責人對挖機司機、運土車司機及配合保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和保潔交底。

⑶由專人對基底標高進行控制,機械挖土留100mm厚土由人工配合剷平。

嚴禁挖深後填鬆土,如發現超挖現象應用砂石填平夯實。

⑷加強基坑底的排水措施,在基坑的四周人工挖好排水明溝,並在基坑邊角或轉彎處,布置一定數量的集水井,再由水泵抽至基坑旁窨井裡,做到排水暢通。

⑸基坑開挖後,再在坑底進行井點降水,插3m深井點管。

⑹集水坑挖土應嚴格控制,當集水坑位置樁位露出來時,先在挖土機的迴旋半徑內挖土至基坑一樣平,放好集水坑灰線,對挖機司機進行交底後,慢速挖土,嚴禁挖傷樁位或超挖。

⑺挖機在挖土的過程中,應注意對圍護樁的保護,嚴禁挖傷圍護樁。

⑻挖土過程中加強對樁基的保護,在樁密集的地方應放慢挖土速度。

嚴禁破壞樁體。

⑼嚴禁將人工鏟下的鬆土貼在邊坡上。

邊坡成形後,馬上用C10混凝土做好護坡。

⑽基坑開挖後進行驗槽,然後才能澆築混凝土墊層,截樁頭,焊接錨固筋,並同時進行樁基靜載試驗及低應變動測。

⑾基坑開挖過程中及開挖後,加強對圍護樁的樁頂位移監測,並及時對蓋梁後裂縫用砂漿或細石混凝土填實,並加強雨季的防護措施,發現位移異常現象,及時採取支撐或拉結措施。

⑿挖土完畢,基坑四周做硬化地坪,並在基坑外緣做0.6%的瀉水坡度。

⒀基坑周側滑動圓弧處要經常用1:2水泥砂漿補裂縫,確保在基礎施工過程中邊坡的穩定性。

⒊基坑作業的安全保護及文明施工措施

⑴安全技術交底。

在基坑開挖前由項目負責人對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把「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灌輸到每個職工心中。

⑵坡頂或坑邊不准堆土或堆載。

在降水達到要求後,採用分層開挖的方法進行土方開挖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基坑邊0.8m 範圍內不得堆土。

⑶加強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由專職安全員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

⑷加強對機械施工人員及配合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⑸做好基坑的防護工作,基坑四周及時設置1.2m高的紅白油漆相間的鋼管防護欄,上下基坑設有專用通道及登高措施。

⑹夜間施工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值班電工加強值班檢查。

現場設有安全生產警示標誌。

⑺由專人負責場內外的文明施工保潔工作,加強對運輸通道的保護修復工作。

⑻大門內外鋪設一段10~20m長的草包,並專人對出門車輛的輪胎進行沖洗清理。

如遇雨季施工,更應做好沖洗清理工作,儘量減小對周圍道路的環境影響。

地下障礙物清除和道路管線保護方案

1.施工準備

現場技術人員在施工前對施工圖、地下管線圖及周圍道路地下管線圖進行了深入研究,並深入現場進行具體踏勘,把地下管線的位置正確地標明在施工圖上,並把原址內管線圖上未註明的上水管道儘量查清楚,以避免挖土時挖壞管道而為施工帶來困難。

2.地下障礙物的清除

一般情況採取機械破碎的方案,對於大面積的比較深採用挖機,然後用鎬頭機直接破碎,破碎100mm以下的碎塊後外運。

機械破碎時,除鎬頭機後退方向外其他三個方向應拉好小警戒旗;嚴禁配合施工人員在鎬頭機施工半徑內活動。

儘量避免夜間施工,以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干擾。

3.基坑開挖時的保護措施

基坑開挖應加強對圍護樁、鄰近建築物及地下管線的監測,事先準備好支撐、土釘等施工機具,做好充分準備,一旦遇上特殊情況,立即採取措施進行搶險。

對圍護樁後出現的裂縫,應及時用砂漿填實補平,以免雨水灌入。

對樁體上出現的滲漏和管湧現象,要及時採取措施用海帶或其他膨脹物進行堵漏,並用混凝土填實。

施工監測

壓樁過程中,除由業主委託專業監測單位對壓樁期間周圍道路進行監測外,另外本單位也派專人用DS2水準儀在場內進行標高監測,

發現標高變形較大進,應進行二次鬆土,當監測結構發生警報時,應放慢壓樁速度,儘量減少對道路及地下管線的影響。

基坑開挖時,應在圍護樁頂設置監測點,對圍護進行24h跟蹤監測,當樁頂位移超過100mm時,應採取補救措施,或用臨時支撐,或採用土釘進行支護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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