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校創新創業教育貴在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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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學教育領域全面推進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改革的核心驅動力,是建立一種新型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其特點是創新創業教育理念覆蓋法律人才培養全過程,融入各環節O 同時,創新創業教育也不應局限於校園,而應以開放的姿態著力推進高校與政府、社會、企業協同育人
近期,很多學校紛紛建立「創業學院」「雙創學院」或是各式各樣的創新創業中心、創客空間、加速器和孵化器。
但是,光有炫酷的名字並不能帶來創新。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離不開法治的保障。
那麼,從法學院校的角度而言,創新創業教育如何開展?
注重塑造創新之精神理念思維
法學院校偏重於理論教育與社會服務。
因此,提到「雙創」,不僅門外人覺得法學院校搞創新創業教育困難重重,即便搞起來效果也難與理工科院校比肩,就法學院校本身而言,也是雖有積極參與的心思,卻無參與並成就的自信。
其實,這種尷尬局面是對創新創業教育的片面理解所造成的。
首先,創新創業教育不應局限於理工科院校的技術創新、技術創業。
創新創業存在於各個方面,比如制度創新、組織形式創新等等。
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等領域的創新創業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和推動力絲毫不亞於科技創新。
在這方面,法學院校其實大有文章可做。
如何提供適應時代發展的新式多元化優質法律服務,如何推進法律服務行業商業模式的創新,如何從法律思維角度去思考、探索創新社會管理、社會服務的路徑,如何在國家創新創業發展過程中體現法治精神、善用法律手段等等,這些都是法學院校的優勢領域。
其次,創新創業教育不應簡單地等同於教學生辦企業。
當務之急是對學生創新創業精神的塑造、創新創業理念的培養和創新創業思維的訓練。
法學院校在這方面尤其任重而道遠。
受幾千年「學而優則仕」思想和幾十年計劃分配就業的現實影響,我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畢業生首選「公檢法」機關,為爭搶所謂的「金飯碗」奔走於各地參加公務員考試,這種就業觀念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法學院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發展進程。
法學院校必須適應時代的發展,讓學生學會主動獲取新知、創造新知,引導學生以創新創業促就業。
教與學都要遠離「紙上談兵」
破冰創新創業教育,老師要遠離「紙上談兵」。
但目前的現實是「教學生創新創業課程的老師可能從來沒有創新創業過」。
如果指導教師自己都沒有創新創業的經歷,又怎能向學生傳授有價值的經驗?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是推進創新創業教育一項必不可少的舉措。
法學院校可通過「內外兼修」來突破。
一方面對教師進行專門的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引導教師結合法學專業特點開展相關的理論和案例研究,支持教師到司法實務部門、企業掛職鍛鍊,鼓勵他們參與社會行業的創新創業實踐,提升校內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水平;另一方面,積極從社會各界聘請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等作為兼職教師,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創新創業教育教師隊伍。
破冰創新創業教育,學生要遠離「紙上談兵」。
對創新創業教育而言,最重要的是使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得到實實在在的鍛鍊和提升。
我國當前的法學教育模式仍然停留於理論分析、法律解釋的層面,在以「理論分析和法律解釋」為主要功能的法學教育模式下,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幾乎完全被忽略,法學專業畢業生參與社會實踐的能力較為欠缺,導致距離創新創業型人才培養的要求甚遠,因而傳統法學教育在全面推進創新創業綜合改革的進程中遭遇了很大困境。
職業導向的法學教育模式以培養法律實用人才為重點,可扭轉當前法學教育模式中「重理論教學,輕實踐教學」的局面,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並重,充分發揮法學教育的功能,為全面推進法學專業創新創業教育創設條件。
人才培養模式要同步改革
在我看來,在法學教育領域全面推進高校創新創業綜合改革的核心驅動力,是建立一種新型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其特點是創新創業教育理念覆蓋法律人才培養全過程,融入各環節。
同時,創新創業教育也不應局限於校園,而應以開放的姿態著力推進高校與政府、社會、企業協同育人。
具體可分為三塊:
一是健全創新創業課程體系。
建設與法學專業融合的創新創業課程群,強調創新創業教育與法學專業課程教學內容的深度融合,組織法學專業教師、法律實務部門人員聯合編寫具有科學性、適應性、指導性的創新創業教育重點教材,引導學生進行知識結構的調整與選擇。
二是改革教學方法和教學管理制度。
廣泛開展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改革課程考核考試內容和方式,探索非標準開放式答案考試;合理設置創新創業學分,實行彈性學制,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設立創新創業助學金。
三是為創新創業實踐提供360度的支持。
校內建立全仿真模擬法庭、仲裁庭、調解室等各種專業實訓實驗室,將法學課程實踐作為第一課堂實踐。
其次開展第二課堂實踐,組建各類創新創業學生社團,以創新創業競賽、講壇、夏令營訓練等形式作為課程實踐的擴展和延伸。
如我校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室」,為學生提供全方位創新創業支持。
在學習階段,提供與創業同輩交流的場所和機會,並引入由教師主導的創新創業項目;在準備階段,指派創新創業項目導師,提供虛擬化創新創業體驗;在啟動階段,幫助學生對外聯絡,尋求企業支持等等。
(作者為華東政法大學校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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