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平鎮市長葉步來涉貪重判15年- 地方-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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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平鎮市長葉步來和前市代會主席林長松,十八年前收受垃圾焚化爐廠商賄款,最高法院將兩人依圖利及收賄罪各判處十五年、五年,並追繳沒收葉、林兩人賄款各一千兩百萬元、四百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葉步來在民國八十五年於縣議員任內,認識民營焚化爐業者張琨鴻(原名張步欽),葉收取張一千萬元,利用縣議員職權協助張琨鴻承攬垃圾焚化業務。

由於民營焚化爐沒有如期履約運轉,被市公所求償,葉步來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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