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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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驗貨主管核准工廠驗放申請案件,應以認定貨物無法或不適宜於海關核准登記 ... 二)世界名廠產品,進口時經驗明確未經改裝,並有原廠之簽封及商標標明名稱與 ...   壹、總則一、為執行進出口貨物之查驗及取樣,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實施人工查驗之貨物,派驗報單主管或其指定人員,應斟酌情形在報單上          批註查驗、過磅及通扦之件數,必要時並應批註查驗注意事項由驗貨          關員執行之。

三、驗貨關員查驗貨物,應先審視報單申報事項及核明查驗所需之裝箱單、裝         櫃明細表、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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