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管理】勞務出資人入股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A: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356-3 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之。

但以勞務、信用抵充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 ... 馬上辦 最新消息 找顧問 找知識 找資源 找工具 找網站 常見問題 線上申請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財會諮詢專區 我要提問 首頁 財會諮詢專區 營運管理 勞務出資人入股 勞務出資人入股 Q: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用勞務出資,入股之金額如何決定?帳如何處理? 姓名:李先生/小姐 行業別:批發及零售業 區域:雲林縣 詢問日期:2020-08-18 會計師回覆#1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356-3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之。

但以勞務、信用抵充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之一定比例。

以技術或勞務出資者,應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於章程載明其種類、抵充之金額及公司核給之股數。

因此,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以勞務出資者,入股金額應經全體股東同意,金額認定,由股東會決定。

另在帳務方面,以勞務出資者,視其勞務性質再予以歸類為適當科目,譬如預付薪資,並按勞務提供期間攤銷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10-05 會計師回覆#2 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股東以勞務出資所取得的股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所規定的其他所得,應在所得稅中申報。

該股權依公司章程規定,如果在一定期間內(例如五年、十年)不能進行轉讓的話,就應該以該一定期間屆滿之翌日的「可處分日」每股時價來計算股東的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但是,如果公司的章程中,沒有限制一定期間不得轉讓者(即隨時都可以轉讓),就應該以「取得股權日」為可處分日,以公司章程所記載可抵充之金額  (例如100萬元),計算股東的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08-20 會計師回覆#3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閉鎖性公司之新股認購人得以勞務出資,不以發起人為限一、按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第3項規定,發起人之出資,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勞務抵充之,並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於章程載明其種類、抵充之金額及公司核給之股數。

但以勞務抵充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之一定比例。

同法第356條之12第2項規定,新股認購人之出資方式準用第356條之3第2項至第4項規定。

二、次依本部108年6月4日經商字第10802409490號公告,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所稱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以勞務抵充出資股數之一定比例,於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3千萬元部分,指勞務抵充出資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該部分股份總數二分之一;於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部分,指勞務抵充出資之股數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該部分股份總數四分之一。

是以,所詢閉鎖性公司第二次發行股份時,於上開公告之比例限制內,仍得以勞務出資認股。

(經濟部109年4月9日經商字第10902014350號函)依上述解釋函令,勞務出資充抵數額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載明於章程,並有出資金額之限制(未達3000萬,已發行股份1/2;3000萬以上,已發行股份1/4);以勞務出資,舉例如下:股東以其專業技能提供一定期間之勞務。

相關會計處理原則為:若股東履約期間為一年以上,通常具有一年以上經濟效益,公司宜認列為預付費用,再依其經濟效益隨時間經過或使用消耗情況,攤提費用,例如:自對公司產生經濟效益年度開始,以股東擔任職務之年數,分年於逐年年底,依其性質轉列薪資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351劉專員) 回覆日期2020-08-18 返回論壇列表 相關提問 公司借貸與股東權益 Q:請問會計師,若公司有借貸紀錄會影響到股東的權益嗎? 詢問日期:2022-06-10 未分配盈餘 Q:會計師們好: 公司於110年03月份經主管機關查核到108年度有漏了一筆保險收入, 營所稅是主管機關直接開單受罰。

未分配盈餘5%也已經110年申報109年度結算申報時自行申報繳納,但是帳上未掛應付稅捐,請問這需要更正或者是可以直接在110年帳上補入以下分錄嗎? 借:所得稅費用 貸:銀行存款 詢問日期:2022-06-10 營業項目變更登記 Q:請問商業行號的營業項目變更登記是不是一次準備2份給市府經發局,其中一份由市府直接轉給國稅局辦理? 詢問日期:2022-05-12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