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現」是大陸用語? 綠委險刪除| 時事| 聯合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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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是大陸用語,台灣法案不能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審議「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第95條時,由於草案內寫道「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其保存者,指保存技術之擁有、精通且能正確體現者」,立委黃國書認為「體現」是大陸用語,台灣一般會用「展現」,一度要求將「體現」改成「展現」,引起討論。
黃國書當時指出,「體現」是「他們」的用語,台灣不是這麼用,認為該用「展現」比較清楚。
不過其他立委隨即指出原法案就是用「體現」,並非這次才改,文資局局長施國隆也解釋「體現」是表示經由實際技術更清楚實現,最後該詞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