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什麼—現在與過去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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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歷史」(History)是對「過去」的論述或編纂的知識。
上述兩點,旨在區別「過去」和「歷史」的不同:「歷史乃論述過去,但絕不等於過去」, ...
歷史是什麼—現在與過去的對話
高進
教學目的
人不只是社會的動物,也是時間的動物。
在當下的時間,我們透過人際與團體等相互的關係,可以認知「我是誰」這個命題的一個面向。
但,除了「現在」這個時間點外,每個人都背負了過去,因為「過去」才造就了現在的自我,透過不同文化圈、家庭、教育等等時間的塑造,每個人才能成長為一個獨特的個體。
因此,歷史是自我認知的一個重要因素,少了時間軸的思考,將讓我們缺少自我了解,並對未來作出錯誤的判斷,這也是歷史學成為人文學科裏一門悠久學問的原因。
但,除了主修歷史的同學外,一般人對於歷史知識是陌生,甚至有誤解的。
所以課程的目的,在於簡單的介紹同學歷史學的概念,及歷史的知識是透過如何的操作過程形成的?期望非本科系的學生可以經由課程,重新思考關於歷史這門古老學科的內涵與意義,並進一步了解歷史學的發展與演變。
本文
前言
歷史是不分科系,每位同學都接觸過的基礎人文學科。
但是,對於歷史的認識往往僅限於歷史是「過去的事件們」,似乎歷史只是記憶一些枯燥又繁瑣的人名、地名與年代。
就如同國中時讀過中國史,高中又重念同樣的課程,雖然內容變得更加詳細,但也很少被要求對於歷史進行思索與批判。
如果歷史只是記憶與背誦的話,許多的學生會懷疑讀歷史倒底有什麼意義?在現今資料大量數位化、搜索引擎功能完整的時代裏,如果歷史只是資料的累積,學生可以透過光碟,甚至網路收集到大量的歷史資料,那研讀歷史的意義又是什麼?所以,我們產生一個問題:「大量的資料就是歷史嗎?」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需討論「歷史」是如何形成的。
我們得先就「歷史」這個名詞做討論。
中文裏「歷史」這個名詞包含兩個意義:一是過去所發生的事件的總稱,重點在於過去(Past)。
二是「歷史」(History)是對「過去」的論述或編纂的知識。
上述兩點,旨在區別「過去」和「歷史」的不同:「歷史乃論述過去,但絕不等於過去」,所以文中我們加以區分:「歷史」是對過去的書寫或論述;而「過去」一詞則代表從前發生的事。
時間的流逝是連續性的,即「現在」連續性地變成「過去」。
但過去的時間,所遺留下的事件資料,卻是不具備連續性的,是零碎與時間斷裂的大量各式資料,我們稱這些過去的資料為「史料」;歷史學家們(或稱歷史工作者)便整理這些史料,由過去的諸多遺存取材,書寫或論述而成為「歷史」;由此可知,「過去」和「歷史」是完全不相同的兩件事。
我們舉一個十分生活化而且淺顯的例子:姑且稱為「小華的一天」。
小華的一天
小華星期五早上七點半起床,梳洗化妝後吃完早餐,八點半乘坐捷運到公司上班,九點到達位在民權西路的公司開始工作,中午午休時間和同事叫了外送的便當用餐;但下午因為事務繁多,於是加班到晚上七點半才離開公司;八點後和男朋友共渡周末夜晚,直到午夜十二點回家休息。
於是歷史學家們基於小華已經「過去」的這一天,重新建立關於小華的「歷史」:
對女性工作狀況有興趣的學者,找到了小華的公司資料,得知她是在產物保險公司上班,透過她留下來的名片,了解到她是一位中級主管,屬於業務部門。
甚至找到電話的通聯紀錄,重新建立了當天小華連絡客戶的名單,也經由小華公司電腦的資料,得知她的客戶公司規模和保險狀況。
這位歷史學者書寫了「女性業務主管小華的一天」。
而對於消費休閒有興趣的歷史學者,也在小華的梳妝台上,找到她所使用的化妝品及保養品,從她的衣櫃得知小華衣服的品牌及價位,在玄關處細數了小華擁有的鞋子。
也研究了當天晚上小華和男朋友約會用餐及休閒的場所,甚至得到了他們逛街所購買商品的發票。
這些學者則論述了「女性中級主管小華的消費與休閒型態」。
當然也有學者找到了小華的網誌及網路相簿,私人電腦中的email及
MSN
交談紀錄,或其私密的手寫日記;了解當天小華約會的心情與經過,也從而得到小華私人的生活資料,或許再加上心理學與社會學理論的幫助,於是書寫了「三十歲女性小華的人際分析」。
必需注意的是,沒有人可以完整地再次建構小華「過去」的一天,或重新描述完整小華的生活。
因為在捷運上小華讓坐給老人家,可能沒有留下資料,小華當天和同事間的互動,也沒有留下資料可供重構。
如前所述,時間是連續的變成過去,但留下的史料卻是斷裂的。
但歷史學家們卻在小華當天留下的諸多史料中,爬梳出比事件表面「小華的一天」,更多有意義的內容,比如消費與休閒型態及當代女性業務主管的工作樣態。
由這個例子可以分辨「過去」與「歷史」的不同,歷史並不在於完整的重構過去,因為過去並不是發生於封閉的實驗室,也並非完全可控制變數下的實驗,無法重新建構或讓事件重覆發生;二則是歷史不只是流水帳般地,依事件發生的前後關係完整的描述,因史料的零碎性也無法完整重述。
而是歷史學者經過選擇與史學方法的操作,賦予「過去」更具深度的解釋與意義。
有了上述對「歷史」兩字的認知後,下文中,我們將透過幾個層面的說明,讓同學了解歷史學的基礎方法,理解歷史知識產生的方式;並論及歷史學的發展及侷限。
史料
史料是歷史的基礎,脫離了史料,一切歷史知識都無法成立,這也是歷史與文學或哲學最大的不同處。
歷史知識必須來自於具體事物的具體思考與批判,雖然蔡元培認為「史學本是史料學」也許太過,但「堅實的事實,只能得之於最下層的史料中」,卻是不移的事實。
如同梁啟超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中所言:
史料為史之組織細胞,史料不具或不確,則無復史之可言。
我們可以說:唯有透過史料,歷史才能說話。
古希臘時期,雅典的史學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約西元前460年—前396年),在其著作《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第一卷第一章,開宗明義地描述自身的史學方法與目的:
我確定一個原則:不要偶然聽到一個故事就寫下來,甚至也不單憑自己的印象為根據;我所描述的事件,不是我親眼所見,就是從親眼所見的人處聽到後,經過仔細的考核過的。
即使這樣,真理還是不容易發現的:因為不同的目擊者,有著不同的說法,或由於偏袒其中一方,或由於記憶的不完全。
我這部著作讀來可能不引人入勝,因為書中缺乏虛構的故事……我的著作不想迎合群眾一時的嗜好,而是想垂諸久遠的。
修昔底德的這段話,恰如其分的顯示兩千多年前的修昔底德,已經認知到史料對於建立歷史知識的重要性,也認知到史學與文學性故事的不同。
其對於史料的慎重考證,正是史書真實性的基礎,也是史書垂諸久遠的第一步。
史料的分類
「過去」隨時間流逝後,留下無數浩如煙海的史料,雖然無法重現時間的連續性,卻依舊是龐大數量的時間遺存。
如前言中小華的一天,其史料可以因為取材的方向擴展,可擴及朋友對小華的描述、晚餐店員對小華的紀錄,甚至路口監視器所拍攝到的畫面與時間,小華與他人交換回來之諸類名片,都可成為史料的範圍。
因之,史料量的巨大,杜維運在其《史學方法論》形容:
章實齋云:「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按此處所謂史學,即近人所謂史料)。
」西方史學家則云:「環繞吾人四週者,無一而非往事的痕跡。
」從紙上文獻,到事實自身的遺留,史料確已多到無法用筆墨形容的地步。
於是「史料的浩瀚如此,如不加以分類,以明其特質,更令人茫然而不知所從了」。
因此,史料的分類是必要的,經過分類,史學家可以認識史料,判別史料對研究對象的價值。
我們依杜維運的著作內容,介紹兩種分類方式,一是根據史料的類型所畫分,二是根據研究對象的關聯度來分別。
一、史料性質的分類
這個分類方式,將史料分為三個方面:
一為口頭傳說。
人類於未發明文字之前,即發生過許多重要的事蹟,以口語流傳著,或再經後來的記述而留傳下來,如燧人氏、神農氏的傳說史料,經文化的角度解釋,代表先民不同的發展階段,也使得上古傳說得以成為有意義的史料。
但口頭傳說不僅止於文字發明之前,及至現代,經由口頭傳說所形成的記載,數量仍然不少。
遠從荷馬史詩的形成,近至現今耆老口述往事之言、口述歷史(oral
history),均屬於口頭傳說的史料。
所以包含範圍亦擴及民謠(如詩經)、俗諺、又如筆記小說中流傳的名人軼聞逸事亦屬之。
這類的史料一般而言是間接的、可信度較低的。
諸如遠古的傳說,極盡誇張之能事,與神話幾無分別,如盤古開天之類。
又如軼聞逸事,常常經過附會,A
地發生之事,也許傳為B
地發生之事,甚至各地均發現相同的傳說;人物事件之張冠李戴,亦會發生。
除了附會之言外,可能還有增益的部分,或將無知名度人物的事蹟,加之於名人身上。
所以使用此類史料時,都必加以注意。
但,這並不代表口頭傳說史料的不可使用。
例如中國史上的名醫華陀,東漢時期沛國譙人,其流傳的故事眾多,諸如使用麻沸散來麻醉患者,再實施外科手術的故事不只一起。
華陀幫關羽刮骨療傷,記載於《三國演義》而廣為流傳。
書上記載其行醫事蹟亦遍及南北,甚至斷言病人死生如神明,最後為曹操所殺。
但二十世紀初,陳寅恪曾根據傳入中土的佛經,為文質疑華陀其實為佛教東傳後,印度神醫故事的內容附會於華陀的身上。
但,此傳說一地行醫之事,或被附會為多地出現,或對其醫術多所增益,史書對於華陀的記載,仍讓我們可以一窺東漢時期醫術的一些狀況,也透過傳說理解時人對曹操的印象、醫術的見解與想像。
因此口頭傳說史料,仍具有其研究價值。
二為文字記載的史料。
指的是原始即由文字記載,非由口述而寫成的文字資料。
這類型的史料,也是數量最多的一類。
尤其紙與印刷術發明以來,文字記載的史料驟然增加,「於是人類的文獻時代(documentary
age)降臨,而近代史料乃多至極為驚人的程度」。
凡舉石刻文、檔案、政書、詔令、大事紀、年鑑、回憶錄、書信、日記、墓誌銘、調查報告、帳簿、傳單、廣告、新聞紙及小說等等,都屬於文字記載的史料,及至當今,電腦中的各式文字檔案、網路上的諸多文章,亦應包含入文字記載一類才稱完備。
與口頭傳說不同處在於,文字記載的史料較具原始性,不經口頭到文字的輾轉過程。
其中公文檔案為近代最重視的史料,研究政治史、研究外交史、(,)檔案成為必需研究的基本史料,但公開的檔案也許是流於形式的,如白皮書的書寫與公佈,需加以釐清其目的。
又如政書、詔令,也如中國的會要、會典之類,有的具有官方性質,代表官方的直接看法,但也有其官文書的顧忌,使用時不可不慎。
又如中國的石刻文字,內容繁富,有儒道經典,有公文、書約、醫方甚至書目、詩文,各類歷史的研究,均可從石刻文中取其適切的材料。
其他諸如帳簿之於經濟史;廣告、傳單之於社會史;小說之於社會史料,都有其特殊的重要性。
如《紅樓夢》、《金瓶梅》裏蘊藏的書寫時期當時的社會狀況,小說的史料價值,正如梁啟超所言:
無論騁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筆敘事,總不能脫離其所處之環境,不知不覺,遂將當時社會背景寫出一部分,以供後世史家之取材。
以上為對文字記載史料的概括介紹。
第三類的史料為實物史料。
舉凡上古遺址、山川、工程、藝術品、至今日的各式工業用品,膠片或電腦檔案的影片資料均屬之。
實物的資料在現今影像、圖片大量產出的年代,相對的重要性亦越來越高;史學家對於實物史料與文字記載間的相互印證,亦益發重要。
二、研究對象的關聯度
以與研究對象的關聯度來分,史料可分為直接史料與間接史料兩類;由這項分類法,史料對於研究的價值及可信程度,大致有了標準。
所謂直接史料是指與研究對象(已發生之事)有直接關聯的史料。
大致可細分為三者:1、當事人直接的記載與遺物。
如,調查報告、日記或書信。
2、當事人事後的追記。
如回憶錄、遊記、胡適的〈四十自述〉等。
3、同時人的記載。
史料中多屬此類,同時人所見所聞所記錄下來的,即「當代人記當代事」;如新聞記者的報導、同時期人寫的網誌紀錄均屬之。
間接史料,則指凡非直接的史料,經過轉手的史料(secondary
sources)都屬於間接史料。
如口頭傳說的記載、史學家所論述他們未親見的事件。
但,直接史料並不一定優於間接史料,直接史料或許原始可靠,但間接史料對資料的解釋也許更具公平性。
直接史料與間接史料也非絕對二分法,因其研究對象不同而具有相對性。
如吳晗所著《朱元璋傳》,對研究朱元璋而言是間接史料,但對研究吳晗而言,卻成了直接的史料。
上述兩種史料的分類方式,是為了研究的方便,與判別史料的重要程度。
但,史料的價值或有高低,但因研究對象的不同,其價值亦隨之改變。
如管子、商君書雖經考證,書多大部分出於戰國人的書寫,是偽書。
但若據以研究戰國末年的政治思想及社會情狀,則成為價值頗高的史料。
史料的考證
史家對史料分類之後,還必需對史料作精密的考證,即使直接史料也有其不可信之處。
如同前引文修昔底德所描述的,同一事件因不同目擊者,也會出現不同的描述。
明代的方孝孺亦發現這一現象:
同時而仕,同堂而語,十人書之,則其事各異。
蓋聞有詳略,辭有工拙,而意之所向,好惡不同,以好惡之私,持不審之論,而其詞又不足不發之,能不失其真者鮮矣。
因此,史學家面對研究對象的各種面向的證據與史料時,就必需以存疑的心態細心進行史料考證的工作。
史料的考證分為外部考證(externalcriticism)及內部考證(internal
criticism)兩種方法。
如果今天我們要採用一個文本作為史料,必先確定其是否為真本,產生的時間、地點,作者是誰。
這些屬於外部考證的工作完成後,方確定其為真本,再來是內部考證的工作:判別其所書寫的內容是否可信,因為真本史料內容也不一定可信。
(史料考證諸方法,因涉及歷史工作中較專業及較枯燥無味的部分,通識課程我們不詳細講述,有興趣了解考證方法的同學可以參考延伸閱讀書目,自行閱讀,以了解其方法概要。
)
史家在史料分類後,必需透過各種考證的方法,抱持懷疑的精神反覆的查証,由外部而內部逐一檢視史料的正確性,透過考證的手段,篩選後史料才達到可信的程度。
史料的選擇
即使經過史料的分類與考證兩個步驟,所篩選下來的可信史料依然是數量龐大的,於是史學家接下來就面臨史料選擇的問題。
史家取捨史料存在兩個層次的選擇,但都得以不妨礙歷史客觀事實為原則:
第一個層次是針對研究對象所設訂研究範圍的選擇,比如研究二二八事件的學者,若選取二二八事件的經濟背景作為研究範疇,則必然在眾多二二八的可信史料中,選擇以經濟為中心的史料群,而捨棄其他面向的史料,因為與研究對象所欲論述者無關。
若採用前言「小華的一天」為例的話,研究小華工作樣態的學者,很可能就捨棄了小華在消費、休閒與人際的相關史料。
這個層次的選擇涉及歷史學者對研究對象的喜好與專業程度,是主觀的選擇,但不妨礙客觀事實的產出。
黃俊傑在《歷史思維、歷史知識與社會變遷》一書中,將這類的主觀稱為「課題選擇的時候出現的合法主觀」,其所謂的「合法的主觀」的意義為:
一個歷史學家選擇史料以後的結果,不會對歷史判斷的方向產生影響,但是任何人窮畢生之力,不可能把研究對象全部史料完全搜羅殆盡,就好像一個地理學家畫一張地圖,他不可能巨細靡遺的重新建立他所研究的地理實況,除非在宇宙間給他另外一個地球,讓他去畫圖,才會一對一完全一樣,所以,地理學家筆下的地圖一定是百萬分之一、十萬分之一,一定有所選擇。
同樣地,歷史學家研究歷史也必須在眾多史實中有所選擇。
這個選擇如果不影響歷史判斷,那就是合法的。
這類合法的主觀,也是研究過程不可避免的,但對客觀史實的產出傷害很小。
第二個層次的選擇,則出現在研究範圍確定後,建立歷史事實時,選擇使用哪些史料。
如果今天史學家為建立一個歷史事實,收集了十個經過考證的史料,選擇了其中的五個作為建立事實的依據。
此時如果他憑藉的是其所受的學術訓練加以判斷,不夾入個人的喜好及偏見,這樣的主觀選擇,也不會對事實的建立產生傷害,依然稱為「合法的主觀」範圍內。
但在此層次的選擇,是可能產生「非法主觀」的選擇。
例如二二八事件是國民黨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的迫害,受難者除了本省族群外,還包含被統治的外省族群,如果研究二二八受難者的歷史學者,因個人的好惡,刻意忽略同樣受難的外省族群的史料,那將會使歷史事實產生偏移,造成二二八是外省族群迫害本省族群的歷史假象。
這樣的主觀稱為「非法主觀」,因為其選擇史料的方式,是基於個人偏好,並影響了對歷史的判斷。
相同的,如果選擇研究二二八事件的起因,史家因其政治目的,只挑選與共黨份子相關的史料,那將會產生二二八是共匪潛台份子挑動人民與政府的感情的結論,忽略了階級壓迫的問題,也忽略了當時台灣政經情勢的因素,簡化成為二二八為共黨人員的叛亂,這也是非法主觀所造成的史實偏移。
史家憑籍考證後的史料建構歷史事實,因為史料具有斷裂性,並且數量龐大,所以必需經過研究對象範圍的選擇,與事實建立時的史料運用的選擇,其最高的目的乃是建立客觀的歷史事實。
或許完全客觀是一種理想,但避開非法主觀的史料選擇,是歷史學者應有的認知與方法。
歷史解釋
史學家經過史料的考證與選擇,逐步的建立歷史事實後,不可避免的將遭遇到歷史解釋的問題。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受到自然科學興起的衝擊結果,歷史學開始往科學的史學傾斜。
Ranke
為科學史學的代表,他們認為歷史學家的責任是追求歷史的客觀事實,尋找What
reallyhadhappened?意即,史家應丟開主觀的判斷,只尋求什麼是真正發生的。
英國史學家比瑞(J.
B.Bury,1861-1927)甚至在其就職演講中認為:
歷史是科學,不少也不多……歷史的事實,恰如地質學或天文學的事實一樣,能為藝術提供資料……但是,為人類社會的故事,穿上文學的衣衫,已非史學家份內之事,就像天文學家不必將群星的故事,予以藝術性的描述一樣。
此時期,因為科學治史的方法論的進步,許多歷史學家認為歷史可以像當時的自然科學一樣完全客觀。
書寫《古代希臘羅馬社會研究》的法國史家古朗士(Fustel
deCoulanges)宣稱:
我並沒有說話,是歷史通過我來說話。
就表示歷史是完全客觀的,歷史學家不過是個工具,史料與史學方法控制著歷史知識的產出。
這樣的史學思想也傳播到中國而有所影響,留學德國的傅斯年便認為歷史研究最重要的是講材料,材料完備就可以得到完備的歷史,所以材料越完備越好,有了完備的史料,就可以寫出一部最後的客觀歷史,史學是這樣一個「高貴的夢」。
如果史料會說話的完全客觀夢想,可以實現的話,那史家的工作不過是考證史料,排比史實,於是歷史即會出現其自身的意義。
史學家的工作就只到史料選擇的階段結束,並不需要歷史解釋與敘事。
但事實上歷史知識的誕生卻不是如此的過程,因為史料具有斷裂性,所以需要史家的歷史解釋來填補敘述,史料也具有數量龐大的特性,所以需要歷史學家的選擇。
史料無法直接等同於歷史知識,還必需加上歷史解釋,於是歷史學家成為歷史知識的一個交互因素。
一個好的歷史學家必需著重於具體的考證史料,在實証的基礎上建構自身的歷史解釋,當然排除自身的成見是第一要件,也是所謂的史德問題;但也必需排除諸多似是而非的刻板印象與史觀的影響,才能達到趨近客觀歷史的境界。
所謂史觀與刻板印象,諸如中國歷史上對於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常以道德為歷史解釋的中心,認為游牧民族的入侵是因為民族性貪婪的結果。
史觀的解釋,也如同馬克思提出的階級鬥爭歷史解釋,或許適用於某些歷史事件的現象,但歷史並無法產生通則,如果均使用同一史觀來解讀史料,就會產生如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民起義的歷史解釋偏頗的結果。
縱貫中國史學上也有著名的正統論,因儒學的影響,中國文人常將治統與道統合一,因此,多國家並立的時代,史家都面臨誰是正統的問題。
但正統論,其實也是一種被道統影響的史觀,所以司馬光在書寫《資治通鑑.卷六十九》時,對於正統論述產生了這樣的自覺:
若有以道德者為正邪,則蕞爾之國,必有令主,三代之季,豈無僻王!是以正閏之論,自古及今,未有能通其義,確然使人不可移奪者也。
臣今所述,止欲敘國家之興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觀者自擇其善惡得失,以為勸戒,非若《春秋》立褒貶之法,拔亂世反諸正也。
正閏之際,非所敢知,但據其功業之實而言之。
關於歷史上誰是正統「非所敢知」,只是「據其功業之實而言之」,即是跳脫正統史觀的實証精神。
史料排除非法的主觀,史家即使全力摒除了私人的刻板印象與史觀,歷史知識的產出,仍然有兩點是影響歷史學家解釋史實的因素:一是每位歷史學家心中認為的歷史意義。
二是歷史學家所在時代的影響:
歷史的意義
歷史學家也是社會人,身處在他的文化生活中,各自不同的社會文化,使得每位歷史學家心目中的歷史意義均不相同。
而這個因素將會影響歷史學家選取研究對象、選擇史料與歷史解釋與敘述上的差異。
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認為,孔子整理《春秋》這部編年體史書,其意義在於: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即所謂孔子心中所存在的歷史意義,因此,雖孔子秉著「述而不作」的精神,但是春秋在經過孔子的整理後,成為具有儒家精神的史書。
二十世紀的錢穆,並沒有去除傳統中國這種為「價值」而歷史的史學傳統,錢穆稱之為歷史中的「意義」,反而認為治史必需具備這樣的意義:
近人治學,都知注重材料與方法。
但做學問,當知先應有一番意義。
意義不同,則所應採用之材料與其運用材料之方法,亦將隨而不同。
即如歷史,材料無窮,若使治史者沒有先決定一番意義,專一注重在方法上,專用一套方法來駕馭此無窮之材料,將使歷史研究漫無止境,而亦更無意義而言。
因之,我們可以了解文化也會影響史家歷史解釋的方向,但這種影響是自覺的,可以駕御的,會隨著文化的不同,對歷史功能的要求不同,而產生不同意義的歷史。
史家與時代
歷史學家也是生活在時代中的人類,因此也一定帶有其時代的價值觀。
黃俊傑在《歷史思維、歷史知識與社會變遷》一書中,舉了吉朋為例,讓我們檢視時代對於歷史解釋的影響:
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說羅馬帝國之所以衰亡,是由於基督教的興起,因為基督教把羅馬公民的注意力,從人間吸引到天上,使他們忘記了身為羅馬公民的責任。
吉朋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第一版發表於1776
年……十八世紀的歐洲是一個啟蒙的時代,這個時代有一個非常強烈的反宗教的情操,認為人或可以超越上帝。
十七世紀牛頓科學出現,在這個基礎上,科學家不過是在研究宇宙的內在結構,把他所發現的東西寫成簡單的公式……整個牛頓科學代表了一種機械式的宇宙觀,可以透過人的理性加以理解,這是十八世紀以後所謂啟蒙的一個基礎。
在這個啟蒙的氛圍之下,歷史學家吉朋是反宗教、反基督教的,所以他把羅馬帝國衰亡的責任歸因基督教。
我舉這些著名的例子是要說明:歷史解釋常常不能自外於解釋者的文化思想脈絡。
因身處於啟蒙時代的吉朋,受到時代氛圍的影響,將基督教視為羅馬帝國衰亡的原因之一,由此例可得知歷史學家確難對時代置身度外。
相同的,時代所關注的議題,也會影響歷史學家對於題材的選取,和歷史解釋的差異。
十九世紀末自然科學中的多數學科,其古典理論都日趨完善,當時的人們樂觀的認為,科學可以解決人類的各種問題,對科學的評價也多是正面,甚至是歌頌其帶來的物質躍進。
直至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人類開始反省科學倒底帶來了什麼後果,對科學的態度遂由歌頌轉為恐懼。
一九六○年代《寂靜的春天》出版後,為人類社會帶來生態的議題,之後人們幾乎將生態等同於科學的反義詞使用,但也為史學界拓展了生態歷史的角度與題材。
歷史學者既無法獨立於時代之外生活,便會受到時代的影響,但新的時代也會帶來新的視野與方法,讓我們用其他角度,檢視舊史料的其他可能性。
如同卡爾(E.
H.Carr,1892-1982)所言:
歷史是史家與其史實之間不斷的互動過程,過去與現代之間永恆的對話。
因為這樣的互動與對話,我們才能夠不斷的發掘歷史中新的意義。
結語
自從後現代學說興起,並席捲社會科學與文學領域後,許多人對歷史學的客觀性產生了懷疑,正如海爾(Pieter
Geyl,1877-1966)悲觀的認為:
歷史是無窮盡的,也是不確定的。
我們雖然盡力以確定的方式說明過去的事實,但是我們能做的其實只是陳述我們對歷史的印象而已。
但透過前文所述的近代史學方法,歷史學家們仍然力圖在諸多不確定的因素下,建構客觀的歷史知識。
從史料、遺跡來看,時間流逝後,「過去」的確遺留下歷史事實。
而歷史學家們也正透過更嚴密的方法論,以更客觀、更反省的姿態,企圖尋求更高程度的客觀歷史解釋。
讓我們回顧前言中「小華的一天」,如果不是因為時代帶來了女性主義的論述,則女性工作樣態的角度就不會成為歷史研究的題材。
因此,儘管時代影響著史家的判斷,但時代也為我們帶來了新的歷史觀照角度;歷史學家在新時代不斷地來臨中,與時代互動與對話,不斷地尋求新的歷史知識。
必讀文章
1.
余英時,〈史學、史家與時代〉,《歷史與思想》(台北:聯經,1976),頁247-270。
該文章亦收錄於余英時,《文史傳統與文化重建》(北京:三聯,2004),頁113-135。
2.
凱斯.詹京斯著,賈士蘅譯,〈歷史是什麼〉,《歷史的再思考》(台北:麥田,2006二版),頁83-121。
。
延伸閱讀
1.
余英時,〈中國史學的現階段:反省與展望〉,《文史傳統與文化重建》北京:三聯,2004,頁363-386。
2.
杜維運,《史學方法論》,台北:三民書局,1999增訂版。
3.
杜維運,《聽濤集》,台北:弘文館,1985。
4.
王晴佳,古偉瀛著,《後現代與歷史學:中西比較》,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6。
5.
凱斯.詹京斯著,賈士蘅譯,《歷史的再思考》,台北:麥田出版社,2006二版。
6.
霍布斯邦著,馬俊亞、郭英劍譯,《史學家-歷史神話的終結者》,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7.
甘特,施奈德著,凃永清譯,《史學導論》,台北:水牛,1986。
8.
黃俊傑,《歷史思維、歷史知識與社會變遷》,臺北:時報,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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