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28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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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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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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