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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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以下簡稱證書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與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規定及因誤繕申請換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2年10月21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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