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誰都不可擁有子彈-法律時事專欄-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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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誰都不可擁有子彈 葉雪鵬(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前些日子有新聞報導:新北市一所國中的二年級有一位叫作「阿誠(化名)」的學生。

一天夜晚在家裡溫習功課,沒多久他的父親也進入房內,用鑰匙打開旁邊桌子鎖著的抽屜,取出一發子彈放在桌上把玩。

一會兒興滿意足後才將子彈慎重其事地包好放回抽屜中,鎖好後才轉身離開。

阿誠父親把玩子彈的過程,都被身旁的阿誠偷瞄在眼裡,覺得父親這樣珍惜那發子彈,外表金光閃閃,已經夠誘人了!很想拿過來玩它一下。

想到父親把子彈當作寶貝般收藏,開口向他明要,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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