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殘留農藥檢驗申請與收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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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收費規則: (1)農藥殘留檢驗(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共381項:每件收費4,500元整; 檢驗農藥項目請參考: (1)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2)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 檢驗申請: (1)申請委託檢驗,應填寫本中心之檢測案件委託單(或線上申請),連同足夠之樣品,以『親送』或『宅配』至本中心。

(2)農產品:新鮮蔬果每件500公克以上,且數目至少2個單位以上,茶葉穀物與乾燥類每件200公克以上。

(3)寄送樣品:足量委驗樣品連同委託單,以宅配方式(建議以宅急便或宅配通,其他寄送方式如郵局及新竹物流等皆只會送學校收發,無法及時送至檢驗中心,將耽誤檢驗時程且樣品可能在常溫下毀損,後果自負)寄至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16號理工三館B209室東台灣農藥殘留與毒物檢驗中心收(務必註明送到理工三館) ,若鮮果建議以冷藏方式寄送,確保樣品之完整性。

(4)送檢之樣品如因限於設備或非短期內能完成者,得暫停受理。

處理期限: (1)農藥殘留檢驗(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7-10個工作天 (工作天數:收樣當日、例假日與校訂休假日不計入,有急件需求可來電洽詢)  (2)送檢樣品按申請先後順序處理,其完成日期視樣品性質及檢驗項目之需要而定。

若檢驗途中遇儀器狀況無法如期完成檢驗,則另行告知委託者。

(3)委託案件如有特殊之需要,送檢前請先來電洽詢,得於委託檢驗時申請以速件處理但需加收費用。

檢驗報告: (1)檢驗完成,給予中文報告正本1份,書面報告每增加一份加收50元,申請英文正式報告需另負擔250元工本費用,且需自行檢附基本資料及作物之英譯內容。

(2)檢驗結果僅對檢測樣品有效。

(3)檢驗報告未經同意禁止翻印,複製品不具效力,且本報告不得分離或擷錄使用。

(4)本單位人員無出席各種說明會或公開證明之義務。

付款方式與資訊: (1)個別委託者提供樣品時即須繳付檢驗相關費用(請先至線上繳費系統填寫再繳費)(現金、即期支票或匯款,匯款時請註明委託單位名稱)。

(2)團體委託單位由本中心開立收據並郵寄給委託人後,由委託人進行匯款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中心,請於收到收據後一個月內繳清相關費用;若匯款,請註明收據單號或委託單位名稱,或將匯款單據傳真至本中心(03-8900212)。

(3)有簽訂合約或檢驗報價單之委託單位,依據合約書或報價單規定辦理。

(4)匯款資訊:(請擇一帳戶匯款,繳費時應繳交檢驗費用總金額,請勿自行扣除郵資及手續費)   因學校專戶非私人帳戶無法直接轉帳,煩請ATM或臨櫃匯款,若需加速作業流程可連同委託單將匯款影本一併寄出。

  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戶名:國立東華大學401專戶;帳號:018036071124。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戶名:國立東華大學404專戶;帳號:76008050021。

  備註填寫清楚並加註E5288,若有匯款問題請先電洽本校出納組03-890-6368詢問,謝謝。

服務項目收費規則: (1)農藥殘留檢驗(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共381項:每件收費4,500元整; (2)一次送檢3件以上者:每件收費3,800元整; (3)一次送檢5件以上者:每件收費3,300元整; (4)一次送檢10件以上者:每件收費3,000元整; (5)特急件(1-3個工作日)加收80%費用,計每件8,100元整; (6)急件(3-6個工作日)加收50%費用,計每件6,750元整。

∗急件與特急件樣品請先來電03-8905288洽詢後,再送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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