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內容 - 中華民國總統府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條文. 公布日期:86年11月26日號次:第6189 號. 總統令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華總一義字第八六○○二五一○○○號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網站導覽加入好友FacebookFlickrYouTube寫信給總統RSS
:::
首頁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公報內容
公報查詢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
列印本頁
點閱數:301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條文
公布日期:86年11月26日
號次:第6189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華總一義字第八六○○二五一○○○號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 統 李登輝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法務部部長 廖正豪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布第七十七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十五年、累犯逾二十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但有期徒刑之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在此限。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前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犯刑法第十六章妨害風化各條之罪者,非經強制診療,不得假釋。
第七十九條 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十五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
但依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撤銷其假釋者,不在此限。
假釋中另受刑之執行或羈押或其他依法拘束自由之期間,不算入假釋期內。
第七十九條之一 二以上徒刑併執行者,第七十七條所定最低應執行之期間,合併計算之。
前項情形,併執行無期徒刑者,適用無期徒刑假釋之規定;二以上有期徒刑合併刑期逾三十年,而接續執行逾十五年者,亦得許假釋。
依第一項規定合併計算執行期間而假釋者,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間,亦合併計算之。
前項合併計算後之期間逾十五年者,準用前條第一項無期徒刑假釋之規定。
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二十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一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
相關單元
使用
說明
公報
查詢
法律公布
預告
CodeVer.:F201708221923&F201708221923.cs
CodeVer.:201801051632&201801051632.cs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所有條文 · 編章節 · 條號查詢 · 條文檢索 · 沿革 ·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法例. 第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 2中華民國刑法 - 電子六法全書
﹝2﹞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刑法*要塞堡壘地帶法. --108年12月25日修正前條文--修正理由 ...
- 3公報內容 - 中華民國總統府
修正中華民國刑法條文. 公布日期:86年11月26日號次:第6189 號. 總統令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華總一義字第八六○○二五一○○○號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 ...
- 4刑法 | e-Gov法令検索
- 5刑法 - 博客來
中文書社會科學法律刑法. ... 刑事法學的浪潮與濤聲:刑法學──甘添貴教授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作者:黃源盛等36人. 95折優惠價$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