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二節建築構造 - 六法全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高層建築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提出理論分析,必要時得要求提出結構試驗作為該設計評估之依據。
一、基地地面以上高度超過七十五公尺者。
二、結構物之立面 ...
MyWoo
首頁 |
六法全書 |
律師網 |
法拍網 |
地圖網 |
選戰地圖 |
國語辭典 |
六法全書下載
法規目錄 ->  內政法規 ->  營建目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民國103年11月26日
法
延伸文章資訊
- 1建築構造編 - cpami.gov.
第一章基本規則 ... 第二條, (設計強度)建築物構造各構材之強度,須能承受靜載重與活載重,並使各部構材之有效強度,不低於本編所規定之設計需要強度。 第三條, (橫力作用)建築物構造除垂直載重...
- 2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6條及緩衝空間條文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構造編第十二條及建築設備編第九十二條,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六條修正條文自中華 ...
- 3名稱: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修正日期:民國105 年06 月07 ...
第3 條. 建築物構造除垂直載重外,須設計能以承受風力或地震力或其他橫力。風. 力與地震力不必同時計入;但需比較兩者,擇其較大者應用之。 第4 ...
- 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全國法規資料庫
建築物構造除垂直載重外,須設計能以承受風力或地震力或其他橫力。風力與地震力不必同時計入;但需比較兩者,擇其較大者應用之。 第4 條.
- 5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 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7日. 歷史編章節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植根法律網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