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 - 總務處- 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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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僅剩:持繳費單至台大出納組以現金繳費。
... 經催繳仍未繳交者,依本校學則第12條規定,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應於離校前繳清學(分)費等欠費。
國立臺灣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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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9-09-06更新日期:2021-08-13
110學
繳費方式僅剩:持繳費單至台大出納組以現金繳費。
... 經催繳仍未繳交者,依本校學則第12條規定,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應於離校前繳清學(分)費等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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