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28 期(2008.06)-「先決問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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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中先決問題之目的在追求涉外民事案件判決之個案妥適性,此乃二十世紀以降,世界各國之國際私法選法規則之發展方向。

我國文獻關於先決問題之意義與要件於論述上有 ...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先決問題」之研究 編著譯者: 廖蕙玟 出版日期: 2008.06 刊登出處: 台灣/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28期/101-137頁 頁  數: 36 點閱次數: 1121 下載點數: 144點 銷售明細: 授權者: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鍵詞: 國際私法;先決問題;附隨問題;第一問題;部分問題;連繫因素;準據法 中文摘要: 國際私法中先決問題之目的在追求涉外民事案件判決之個案妥適性,此乃二十世紀以降,世界各國之國際私法選法規則之發展方向。

我國文獻關於先決問題之意義與要件於論述上有分歧之處,法院判決對此亦有概念不清之處,故本文首先整理我國文獻與法院判決關於先決問題一詞之意涵,建構較清晰之相關名詞體系。

其次介紹部分問題、第一問題與先決問題之區別;部分問題與第一問題皆依據法庭地之國際私法選定其準據法。

其後論述先決問題之要件,探討英國學者 Dicey 氏與 Morris 氏主張之三項要件應如何闡釋,將先決問題類型化為「普通之先決問題」與「棘手之先決問題」,前者依據法庭地之國際私法選定其準據法即可,以簡化先決問題之處理,後者之準據法選擇應彈性為之,以追求個案妥適性。

本文亦對於誤用先決問題概念之法院判決為評析。

英文關鍵詞: privateinternationallaw;preliminaryquestion;incidentalquestion;firstquestion;partquestion;connectingfactors;applicablelaw 英文摘要: Thepurposeofpreliminaryquestioninprivateinternationallawistosearchfortheappropriatenessofverdictforcivilcasesconcerningforeignaffairs,whichisthetrendforchoosingrulesintheapplicationofprivateinternationallawsincethe20thcentury.Therearedisagreementsinargumentregardingthemeaningandelementofpreliminaryquestioninourdomesticliteratureswhilecourtverdictsarealsonotclearinconcepts.First,thispaperreviewedliteraturesinTaiwanandcourtverdictconcerningthemeaningofpreliminaryquestionsinordertoconstructaclearsysteminnouns.Secondly,thedifferencesamongpartialquestion,thefirstquestionandpreliminaryquestionareintroduced.Partialquestionandthefirstquestionarebasedontheapplicablelawselectedbyprivateinternationallawthatappliesatwherethecourtlocates.Then,elementsofpreliminaryquestionarediscussedinordertoexaminetheinterpretationofthreeelementssuggestedbyEnglishscholarsDiceyandMorris.Preliminaryquestionsarecategorizedinto“commonpreliminaryquestions”and“troubledpreliminaryquestions”.Theformertypeofquestionisbasedontheapplicablelawselectedbyprivateinternationallawthatappliesatwherethecourtlocatessothatthepreliminaryquestionscanbehandledinasimpleway;forthelattertypeofquestion,theselectionofapplicablelawshouldbeflexibleinordertopursuecaseappropriateness.Thispaperalsoprovidescommentsandanalysisconcerningcourtverdictsthathavemisusedconceptofpreliminaryquestions. 目  次: 壹、前言貳、相關之名詞體系建構一、文獻中先決問題之意涵二、以「先決問題」為上位概念之名詞體系建構參、部分問題(Teilfrage)一、問題之提出二、部分問題之意義與處理肆、第一問題(Erstfrage)一、第一問題之意義二、第一問題之準據法三、判決研析伍、先決問題(Vorfrage)之基本概念一、先決問題之發現二、先決問題之形成三、先決問題之要件四、避免先決問題之難題五、判決研析陸、先決問題之準據法一、本案準據法國國際私法說之例外二、法庭地國際私法說之例外三、個別類型之處理:繼續性法律關係之先決問題四、小結柒、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第1065條(97.05.23版)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5、6、8、9、10、11、12、13、17、20、22、24條(42.06.06版)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96.12.26版)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8、18條(94.11.23版) 保險法第53條(96.07.18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18年抗字第56號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232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6年度台抗字第14號民事 最高法院87年度台抗字第142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7年度台抗字第374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8年度台抗字第646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234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356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476號民事裁定 最高法院95年度台抗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85年度抗字第2690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85年度抗字第2690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國字第8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國字第8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家上字第127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家抗字第103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4年度上字第170號民事判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298號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國際私法上附隨問題之研究 國際私法上的先決問題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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