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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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024770號令修正公布第4條、 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6條、第20條;增訂第8條之1、第8條之2條文 目前線上:601人,瀏覽人次:624149525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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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係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由家長或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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