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63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相關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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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後,不得轉讓。

... 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

... 參照),更無股份轉讓問題發生。

... 三人,並不影響實際轉讓行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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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需求請直接加LINE:0982585839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Dec15Mon201422:05 公司法163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相關解釋令   法規名稱:公司法 法規文號: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一0二000一七七八一號 發布日期:102年01月30日   (股份轉讓)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

但非於公司設立登         記後,不得轉讓。

               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

但公司因合                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

函釋內容:     △設立登記後雖未滿一年亦得減資      查公司發起人之股份依公司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規定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      得轉讓,所稱「轉讓」係指股東私人間之讓受行為而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設立      登記雖未滿一年,亦得依公司法關於減資程序之規定辦理減資變更登記,至發起      人股份因此減少者,自與上開所稱轉讓情形有別。

惟關於減資之方法無論為股份      金額之減少或股份數額之減少,依股東平等之原則,應按各股東持有股份數額比      例減少,即使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亦不能就部份股東持有股份項下減除。

(經濟部      五七、三、五商0七三七二號)    △設立登記未滿一年之公司與他公司合併發起人表示異議無股份轉讓問題發生      查公司法第三一七條第一項規定「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時,董事會就合併有關事項      ,作成合併契約,提起於股東會,股東在集會前或集會中,以書面表示異議或以      口頭表示異議經紀錄者,得放棄表決權,而請求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回其持有      之股份。

」係屬公司不得自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的例外事項之一(公司      法第一六七條第一項參照),與股份之轉讓有別。

況因合併而收買之股份,原有      之公司或將消滅或有變更已不必另為收買股份之處理(公司法第一六七條第二項      參照),更無股份轉讓問題發生。

     (經濟部七二、五、一九商一九五三一號)    △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退股規定      按股份有限公司並無退股制度,股東如欲收回投資,可以轉讓其股份為方法。

依      公司法第一六三條規定,公司股份以自由轉讓為原則,除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      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

同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      關於無限公司股東申請退股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準用之。

(經濟部七八      、十二、二七商0六五二五三號)    △股份有限公司不適用退股規定      按公司法第六十五條關於申請退股之規定係適用於無限公司,00公司組織為股      份有限公司,自無該條之適用。

(經濟部七九、七、三0商二一三三0四號)   △股份轉讓僅須依法辦理過戶手續毋庸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依公司法第163條之意旨,公司股份之轉讓係以自由轉讓為原則,另依同法第165      條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股份之轉讓,僅須按法定程序向公司辦理過戶      手續即可,毋庸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即使該股東具有董監事身份,於任期中轉      讓如超過其於選任時持有二分之一而解任,依公司法規定,固應向主管機關申辦      變更登記,如未申辦此項變更登記,依同法第12條規定,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      三人,並不影響實際轉讓行為之效力。

     (經濟部八二、二、九經商字第二0一五四八號函)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之股份轉讓釋疑      本案經洽准司法院秘書長八四、九、二七(84)秘台廳民三字第一七七0八號函      釋略以:「按公司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      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能轉讓,其立法意旨,端在防止發起人以發起組織公司為      手段,以獲取發起人之報酬及特別利益為目的,形成專業之不正當行為。

來函所      述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未滿一年,其法人發起人辦理公司解散登記,而於清算      中轉讓所持有之上開公司股份,應仍有上開規定之適用,否則即無從貫徹其旨趣      ;且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同法第二十五條亦定有明文,      因之,發起人如於上開期限內轉讓其股份,其違反規定之轉讓,不能認為有效。

     」,本案應依司法院秘書長意見辦理。

(經濟部八四、一0、一四商八四二二五      八九五號)   △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內所發行新股,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查公司於設立登記未滿一年之期間發行新股之股份,非屬發起人於發起設立所取      得之股份,當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經濟部九0、六      、二二商字第0九00二一二七四五0號)   △清算公司依法分配賸餘財產而涉有股份轉讓之情形      所詢經本部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邀請相關機關及學者開會研商獲致結論以:      「按公司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規定之立法目的,在於防止公司發起人,以組織公      司為手段,為不正當之行為。

解散之公司,應行清算,藉以了結現務,公司依公      司法第三三四條準用第八十四條為分配賸餘財產而涉有股份轉讓之情形,尚無違      背公司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之立法本旨,原則上不受該條項之規範。

但如以設立      公司,利用清算程序,規避公司法第一六三條第二項之立法目的,行脫法行為,      獲致不當利益者,則不受上開原則之規範。

」請參考。

     (經濟部九三、一二、二一經商字第0九三0二二一四六00號)   △1人公司受第163條第2項規定之規範    依公司法第163條第2項前段規定:「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1年後,不得    轉讓。

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

旨在防止發起    人以發起組織公司為手段,而行詐欺圖利之行為。

是以,1人公司於設立登記後,    亦有可能將股份轉讓其他人為股東,或因股份轉讓而成為2人股東公司。

因此,1    人股東公司亦受公司法第163條第2項規定之規範。

   (經濟部九七、五、八經商字第0九七0二0六六二七0號函)  參考資料   △股票過戶登記申請釋疑      一、按公司法第165條第1項規定:「記名股票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          記載於股票,並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          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

此即通稱「過戶」手續,其目的在於證明受讓之          合法性與公司送達之憑據,且為對抗要件,非生效要件。

故依本條之規定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受讓,僅須依法向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可,毋庸向主管          機關申請登記或核准;如股票持有人依法定程序向公司辦理過戶手續,而公          司拒絕辦理時,應循法律途徑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二、又公司法第十二節清算一節中,均有明文規定公司於清算中有召開股東會之          必要(例如同法第326條、第331條),而股東會開會通知之送達,係以股東          名簿之記載為依據,據此,清算程序中得為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經濟部八二、一、一九台商(五)發字第二三五五八四號函)   文章標籤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股東糾紛 會計師 律師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rola王寶華 王寶華的顧問室 rola王寶華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全站分類:財經企管個人分類:會計師-公司登記此分類上一篇: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之委託書是否必須為公司所印發? 此分類下一篇:公司法第174條,股東會之決議相關解釋令 上一篇: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之委託書是否必須為公司所印發? 下一篇:公司法第174條,股東會之決議相關解釋令 歷史上的今天 2014:公司法第174條,股東會之決議相關解釋令 2014: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之委託書是否必須為公司所印發? 2014: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限公司組織型態經營或須標明專業名稱一覽表 2014:不屬於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情形 2012: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係屬結果犯,而虛設行號既無營業行為,自不能課徵營業稅,則無本身逃漏稅捐之問題 2012:修正「營業登記規則」 2012:土地因贈與發生之土地增值稅,實際上確由受贈人自行繳納者,可自贈與總額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 2012:合意解除雙方買賣契約,買方返還不動產與賣方特銷稅有解 2012:對臺開放服務貿易,幅度已超WTO承諾 2012:使用收銀機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請儘速使用電子發票,方得繼續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降低1%或所得額標準降低2%之獎勵 2012:出售原有房地,可免將「持有原房地後繼承取得之房地」計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戶數計算 2012: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核准之殯葬設施及其坐落土地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課稅範圍 2012:私人間買賣未上市、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股票,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計算繳交證券交易稅 2012:未成年小孩以歷年受贈資金購買不動產,是否還會課徵其父母贈與稅? 2012:稅務訴訟事件標的金額在新臺幣40萬元以下者,自101年9月6日起由地方法院簡易訴訟庭審理 2012:已稅貨物經銷售使用後,因故退換之新品,仍應依法課徵貨物稅 2012:列報外銷損失應取得合法之證明文件,且與營業有關始可認列 2011:遺產稅試算 2011:公告核定之營業稅申報案件可透過網路查詢 2011:提起訴願應繳納半數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 2011:採直接扣抵法且符合特定要件的兼營營業人,申報100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011:公告101年度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之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之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 2011:立法院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第1項序文所定應處「徒刑」之規定,修正為應處「刑罰」 2011:法院因納稅義務人過失而處法定最高額罰鍰,個案須敘明裁處法定最高額罰鍰之具體理由,否則即有裁量怠惰違法 2011:立法院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4及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6條附表4、附表5修正草案 2011:依國稅局提供的所得清單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仍應仔細核對,就實際取得的所得辦理申報,以免短漏報受罰 2011:海關擴大受理廠商進口貨物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資格之申請 2011:101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2011:101年個人綜所稅相關扣除額 2011:營利事業不得列為費用及損失的項目 2011:立法院三讀通過延長扣繳憑單等各式憑單申報期限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2010:拾獲貧婦2萬元不理哀求女堅索3成 2010:已申請投資抵減之生產設備不得再適用研發投抵 2010:獨資商號於變更負責人後,如經查獲變更前有違章情事,仍應以違章行為時之負責人為處罰對象 2010:誤用前期發票之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規定 2010:機關團體承辦政府委辦業務所取得收入係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 2010:個人利用網路拍賣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2009:下午喝水最佳排毒時機 2009:家家戶戶都放幾個洋蔥吧! 2009:這一生,至少當一次傻瓜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分類 會計師事務所(3)智慧財產相關法律、疑問(7)會計、法律知識家最佳解答(18)政府補助(69)法律事務所*(22)陸資來台投資法令(98)陸資來臺投資新聞(201)會計師-營業稅(556)生活養生園地(59)會計師-帳務處理(152)會計師-遺贈稅類(257)會計師-營利事業所得稅(640)會計師-稅捐稽征(392)會計師-房屋土地稅(488)會計師相關稅、法、疑問解答(579)會計師-綜合所得稅(747)會計師-公司登記(320)律師-法律法規及疑問解答(218)未分類文章(940)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活動快報 潮Way台南大富翁 最新潮、最有話題的「潮Way台南」指南,擁有網友推...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2二月(1) 2016四月(3) 2016一月(3) 2015十二月(4) 2015十一月(8) 2015十月(2) 2015九月(1) 2015八月(1) 2015七月(6) 2015五月(1) 2015四月(1) 2015二月(2) 2014十二月(7) 2014十一月(11) 2014十月(12) 2014七月(3) 2014五月(2) 2014二月(2) 2013九月(2) 2013八月(36) 2013七月(34) 2013六月(37) 2013五月(27) 2013四月(148) 2013三月(85) 2013二月(92) 2013一月(69) 2012十二月(87) 2012十一月(72) 2012十月(54) 2012九月(73) 2012八月(177) 2012七月(145) 2012六月(211) 2012五月(122) 2012四月(131) 2012三月(204) 2012二月(203) 2012一月(179) 2011十二月(244) 2011十一月(256) 2011十月(164) 2011九月(201) 2011八月(121) 2011七月(136) 2011六月(159) 2011五月(182) 2011四月(139) 2011三月(150) 2011二月(149) 2011一月(226) 2010十二月(227) 2010十一月(145) 2010十月(138) 2010九月(117) 2010八月(100) 2010七月(89) 2010六月(71) 2010五月(97) 2010四月(72) 2010三月(96) 2010二月(64) 2010一月(51) 2009十二月(40) 2009十一月(24) 2009十月(21) 2009九月(12) 2009七月(4) 2009六月(8) 2009四月(5)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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