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Q&A) - 勞資會議 - 新北勞動雲 - 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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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一級業務行政主管人員,不得為勞方代表。
不得限制勞工需繼續工作1年以上或試用期通過始有選舉或被選舉權。
外籍勞工也有選舉及被 ...
個人專屬服務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不受以下規定限制:第3條:勞資代表須同數第5條:勞方須選舉產生第6條: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第7條:勞方須受年齡限制第8條: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第9條:10天前選舉公告第10條:任期為4年第11條:要送備查第19條: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因此,事業單位人數在3人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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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勞資會議是什麼?勞工真的能坐下來跟老闆好好談? - 報導者 ...
但根據現行《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勞方代表真的能與資方坐下來好好「溝通協商」嗎? (繪圖/鄭涵文).
- 3常見問答(Q&A) - 勞資會議 - 新北勞動雲 - 新北市政府
但是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一級業務行政主管人員,不得為勞方代表。 不得限制勞工需繼續工作1年以上或試用期通過始有選舉或被選舉權。外籍勞工也有選舉及被 ...
- 4第11 條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五、勞工代表。 委員任期為二年,並以雇主為主任委員,綜理會務。 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指定一人為秘書,輔助其綜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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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勞資會議代表名冊》(Open Document文件,15 KB) ... 勞資會議代表於遞補、補選、改派時,應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